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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羊楼司镇农村“空心房”整治实施

来源: 羊楼司镇 发布时间: 2018-05-23 15:36 浏览次数: 1

羊发〔2018〕6号

中共羊楼司镇委

羊楼司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羊楼司镇农村“空心房”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相关单位:

《羊楼司镇农村“空心房”整治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3月5日

羊楼司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3月5日印发

羊楼司镇农村“空心房”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临湘市委、市政府关于整治农村“空心房”战略部署,科学统筹城乡发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我镇乡村振兴,《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湘政发[2016]10号)、《岳阳市空心房整治工作方案》(岳发[2018]5号)、《临湘农村“空心房”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宅基地退出及复垦、土地开发项目三年(2018-2020)行动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湘北第一镇、美丽羊楼司”奋斗目标,严格按照省、岳阳市和临湘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全镇全面实施农村“空心房”整治三年(2018年-2020年)行动战略规划,进一步盘活农村闲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推动农村集中建房、环境提质、全域旅游、特色小镇及乡村振兴工作,努力推动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要求

(一)总体任务:自2018年1月起,全镇开展农村“空心房”整治三年(2018年-2020年)行动规划,按照每年200亩的年度计划,三年内全面完成“空心房”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宅基地退出及复垦项目面积600亩。力争到2020年,全镇农村增量“空心房”为零,存量“空心房”全面清零。

(二)重点区域:一是龙窖山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区;二是集镇周边工矿区,已创建的国家级或省级名村、魅力宜居村庄和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片区;三是已纳入规范村民建房“三个三”范围的重点村庄;四是龙源水库水源保护取水口重点地段。

(三)整治对象:一是长期无人居住或无人监管或无合法继承人的空房、杂屋以及废弃的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宿舍、生产性用房等“闲置房”;二是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破烂不堪的“危旧房”;三是零星分布、简易建设的农业生产管理用房以及分散居住且本人自愿拆除的“零散房”;四是在大坝、堤防、渠道上乱搭乱建的“违建房”,五是一户多宅和建新未拆旧的老旧房。

(四)整治要求:一是对纳入范围的“空心房”整治到位。农业生产管理用房按照“减量提标”的要求进行适度集中、统一规范;具有保留价值、能彰显特色、传承文脉、记住“乡愁”和融入乡村旅游的建筑,按照“修旧如旧”的标准进行修缮维护。二是对整治退出的地块开发利用到位。按照“宜耕则耕、宜建则建、宜绿则绿、宜水则水”的原则,面积较大、土壤肥沃、灌溉条件较好的则复垦为耕地;面积适中、交通便利、配套设施较完善的则作为村民集中建房点或乡村公益建设用地;面积较小、不宜耕种和建设的则作为绿化用地;需用于山塘、水库等水利建设用途则改为水利设施。三是对拆除后需重新建房的规范建设到位。鼓励集中建房,严格控制零星建房,全面推进按图建房,在农户自愿、方便生产、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引导村民到规划确定的农村居民点建房。

(五)三年重点:

“空心房”整治行动工作重点计划表

年度

重点

区域

整治面积(亩)

拆除

面积

(平方)

户数

目标

任务

进度

安排

责任

领导

责任人

2

0

1

8

尖山工矿区

150

20000

复绿

4.30完成拆除

庞支农

陶治辉黄学军

黄金

柳湾

26

3500

21

复耕

4.30完成复耕

李志华

李理

陈国平

黄金

关山

7

500

4

复耕

4.30完成拆除

明星大坝

26

10200

52

复绿

5.30完成拆除

王生云

肖方伟

潘亚伯

明星黄花山

17

2600

15

复绿

4.30完成拆除

路边、

河边

空心房、残垣断壁拆除利用

6.30完成拆除

挂点领导

办点干部支部书记

2

0

1

9

三港晏家山

5

1200

10

复绿

三港姜胡岭

16

3800

29

复绿

三港李家山

3

800

7

复绿

三港邹家山

3

900

10

复绿

2

0

2

0

梅池朱楼

14

4500

39

复绿

梅池旺坡

12

4200

36

复绿

梅池

七坡

12

4800

38

复绿

新屋庙坡

17

2000

3

复耕

三、实施原则

(一)依法依规,维护权益。遵循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要求,对闲置废弃的“空心房”即做到应拆尽拆,又不大拆大建,真正做到让利于民。坚持适当奖补,依法拆除。

(二)政府主导、共同推进。以“政府主导、政策支撑、部门统筹、村组落实、群众主体”的方式推进,达到“乡村振兴、多方赢利、滚动开发、统筹推进”的目的。

(三)规划先行,综合整治。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土地整治规划要求,科学编制整治规划,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率和综合整治效果。

四、实施步骤

实行逐年部署,2018年工作实施步骤为:

(一)宣传发动(2018年1月30日前)

1、成立羊楼司镇农村“空心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镇农村“空心房”整治工作动员大会。

2、加强农村“空心房”整治工作宣传,充分利用宣传标语、公开信、微信、会议、进组入户宣讲等,宣传“一户一宅”等有关法律政策,积极营造浓厚工作氛围。

3、开展“空心房”整治相关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二)调查摸底(2018年1月21日—2018年2月5日)

各村(社区)在1月31日之前组织召开村(衬区)、组两级干部参加的动员会,多种形式宣传“空心房”整治、易地搬迁、拆旧、复垦和废弃的原建设用地退出等相关政策。同时,以村(社区)为单位进行调查摸底,掌握辖区内闲置废弃建设用地和“空心房”的地点、数量、面积、权属与附属设施情况,初步确定再利用方式,建立镇、村两级台账,扎实做好实施宅基地退出及利用的前期准备工作。

(三)编制规划(2018年2月5日—2018年2月28日)

1、各村在2018年2月28日前,编制好“空心房”整治规划(细化到小组屋场),合理安排闲置废弃建设用地用途,编制好辖区内重点整治项目规划。

2、对符合土地复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申报条件的地块,国土资源所向市国土资源局申报,各相关单位、村(社区)要全力支持配合。

(四)立项申报(2018年2月5日—2018年2月28日)

按临湘市农村“空心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组织相关资料报市国土资源局申报立项。

(五)开展整治(2018年2月28日—2018年6月30日)

各村(社区)按照整治方案,确定旧建筑要拆除的,经户主签名确认后,实施拆除,并依政策补足拆除奖补费用;确定旧建筑要修缮维护、调剂安排周边群众建房或预留村内公益用地的,由各村(社区)按秀美村庄要求落实到位。

(六)项目复垦(2018年6月30日—2018年9月20日)

“空心房”整治、土地复垦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项目工程建设,由镇空心房整治领导小组实施,按有关规定确定施工队伍,报整治办备案,严格按照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组织实施,确保拆旧复垦地块的耕地质量和数量达到验收要求后。

(七)项目验收(2018年9月20日—2018年12 月1日)

实施“空心房”整治项目地块,竣工后由镇人民政府组织项目初验。初验合格后,报市国土资源局组织验收,负责完成资料整理归档。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1、成立羊楼司镇“空心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夏逢响任政委,党委副书记、镇长李志华任组长,人大主席高国保、常务副镇长钟三军、副镇长王生云任副组长,党政办、镇纪委、国土资源所、规划建设站、城管控违队、农技站、财政所、林业站、水管站、民政办、畜牧站、镇经委、交管站、扶贫办、龙窖山管理中心、龙源水库管理所、及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便民服务中心一楼,镇国土资源所长谈红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空心房”整治实施的督促、协调、调度及日常推进工作。镇国土资源所要明确专人负责,抽调专门精干力量充实到办公室负责各项具体工作。

3、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同时要充分发挥村(社区)支两委、村民理事会、监事会的作用,调动群众主体积极性,确保整治行动稳步有序推进。

(二)明确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我镇“空心房”整治工作,制订“空心房”整治操作细则,受理“空心房”整治工作的申请,负责项目选址,项目规划编制、评审、验收、资金调度、考核等日常工作。

2、各村(社区):“空心房”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村“空心房”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负责“空心房”整治的调查摸底、奖励核算、开展整治、项目资料的收集与上报;负责废弃建设用地和“空心房”的拆除、外运、部分零星树木的砍伐(或移栽)及复垦,负责整治区的土地权属确定和矛盾纠纷的调解,严格执行规范村民建房有关政策规定。牵头组织非规划控制区建新未拆旧房屋的拆除,镇负责集中综合执法行动。

3、国土资源所:“空心房”整治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全镇“空心房”整治项目的调查核实及项目立项、测量、设计预算,项目现场技术指导、工程结算资料编制、临湘市局的复核、土地变更调查、信息报备、盈余耕地指标交易等相关工作。

4、林业站:负责整治区内零星树木的砍伐计划或移栽方案,出具相关审查意见,配合搞好项目的申报立项、验收等工作。

5、财政所:负责专项资金的拨付、项目预结算评审及绩效评价。

6、规划建设站:负责牵头制订村庄规划,集镇及周边规划控制区闲置废弃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的可行性审查;牵头组织规划控制区内违法、违规房屋及设施的拆除。

7、镇纪委:负责全镇闲置废弃建设用地整治工作的监察、责任追究和违纪行为的查处。

8、水管站:负责做好水土保护及项目的申报立项及验收等相关工作。

9、扶贫办、建管站:负责对全镇政策扶贫“易地搬迁户”、符合条件的“危房改造户”宅基地退出复垦工作进行审核,未落实宅基地退出复垦不予发放相关款项,并配合项目的申报立项及验收工作。

10、畜牧站:对已退养的牲猪退养场是否享受拆除补偿出具相关初审意见。

11、镇经委:对尖山工矿区拆除范围和房屋面积进行核定,协调处理占用房屋的社会人员,并收回相关出租协议。牵头做好尖山矿区“空心房”整治工作。

12、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密切配合、全力推动我镇“空心房”整治、复垦及土地开发工作。

(三)落实政策措施

1、加大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标语、微信、公开信、会议、进组入户宣讲等,宣传“一户一宅”、闲置土地盘活等有关法律政策及整治工作中的各类典型,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群众主动配合的自觉性。发挥村组干部和农村党员的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其率先拆除己有“空心房”,为开展闲置废弃建设用地整治营造浓厚氛围。促进全镇“空心房”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2、加强资金保障。建立政府稳定投入机制,镇财政要用好专项资金和整合其他资金,保障“空心房”整治及复垦工作经费。

3、建立奖励机制。一是村民建房必须全面执行“一户一宅”、“拆旧建新”的政策规定,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禁止未拆先建等情形;二是建立存量“空心房”、“淘汰厂房”等闲置废弃建设用地退出的奖励机制,根据需拆除建筑物的结构及面积,给予一定的拆除奖补费用,但对于已享受农村危房改造及易地搬迁补助,在审批村民建房中承诺拆除旧房,以及已享受征地拆迁补助及其他政策补助等情况的农户,拆除其“空心房”时不再享受拆除补助。

4、明确整治经费。

(1)根据临发【2018】3号文件《临湘市农村“空心房”整治实施方案》的规定,对经申报认定的“空心房”,按照房屋建筑类型实行奖补拆除(含房屋拆除费用)。按杂屋:土砖屋60元/㎡,正屋:土木房80元/㎡、砖木结构110元/㎡、砖混结构140元/㎡的标准;对淘汰的砖瓦窑场、牲猪退养场等,属依法取缔或租用到期的,根据房屋建筑的实际情况按最高不超过80元/㎡的标准酌情补偿。经费统一由镇综合统筹平衡安排使用。其中,已淘汰和退养的砖瓦窑场管理用房、牲猪养殖场是否享受拆除补偿,由镇经委、畜牧站等主管部门出具初审意见。拆除面积、类型及奖补金额要严格把关。

(2)对能实施“空心房”整治复垦或“增减挂钩”项目的土地,在复垦验收达标后,按复垦土地类型对各村(社区)进行奖补。

5、后期管护。新增耕地的耕作者由镇、村共同商议确定,必须确保有人耕作。凡新开水田和旱地,按照市相关文件精神实行奖补,第一年奖补300元/亩、第二年奖补200元/亩、第三年奖补100元/亩。

6、配套措施。按照规范有序、和谐宜居、不断优化农村土地开发利用布局,整治农村居住环境,提升村庄建设管理水平,推进新农村建设发展升级。坚持打非治违、堵疏结合,原则上将“空心房”整治中所产生的土地中安排部分用地,用于当地较大规模村民集中建房、异地扶贫搬迁安置、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等工作。

7、加强联合执法。镇联合和市国土、规划、住建、环保、农业等部门综合执法队,对“一户多宅”、已“建新”未“拆旧”和不符合村庄整体规划的农村“空心房”、落后淘汰的生产用房强力执法,确保拆除整治到位。

(四)加大考核力度

1、建立奖惩机制。要进一步澄清各村(社区)存量底子,对镇确定的重点村按时完成空心房拆除和复垦的,每亩奖励1000元;对未完成零星小块闲置废弃建设用地复垦和路边、河边“空心房”拆除任务的村,暂停村民建房和村新增建设用地的审批。

2、加强考核督查。把“空心房”整治工作列入对村(社区)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加大考核力度。镇党政办、国土资源所、规范村民建房办公室要根据本实施方案时间表和各村(社区)整治规划,进行跟踪督查并通报。对推进不到位的村(社区),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分别向党委、政府作书面说明,并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3、严肃工作纪律。在全镇“空心房”整治工作中,严禁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财政补助资金,严禁敲诈农户索要好处。对在全镇闲置废弃建设用地整治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违法违纪的单位和个人,造成重大社会舆情问题,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对涉嫌违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由羊楼司镇农村“空心房”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羊楼司镇“空心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政    委: 夏逢响     党委书记

组    长: 李志华     镇长

副 组 长: 高国保     人大主席

钟三军     常务副镇长

王生云     副镇长

成    员: 何学军     镇纪委副书记

谈红光     国土资源所所长

舒澄斌     城乡规划站站长

张永新     财政所所长

钟国安     林业站站长

沈正文     龙窖山管理中心主任

周利军     城管控违大队大队长

陶自辉     经委主任

潘  骙     党政办主任

方志明     农技站站长

方三明    畜牧站站长

黎良元     交管站站长

李  滔     扶贫办主任

方荣辉     民政办主任

李  理     水管站站长

康  军     龙源水库管理所所长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镇便民服务中心,由谈红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