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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村(社区)党建指导员的通知

来源: 转自临湘市政府网 发布时间: 2018-09-27 07:46 浏览次数: 1

 

聂发〔2018〕27号

 

中共聂市镇委员会

关于选派村(社区)党建指导员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实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力量,全面提升村(社区)党建工作水平,经镇党委研究同意,决定向各村(社区)选派党建指导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镇党委要按照“政治素质好、党建业务熟、协调能力强、工作热情高、作风纪律优”标准从镇机关和事业单位中选派党员干部到村(社区)担任党建指导员,实现所有村(社区)选派全覆盖。党建指导员任期一般为一年,由镇党委确定人选后下发任职文件。

二、工作职责

党建指导员在镇党委领导下,紧紧依靠村(社区)党组织,指导村(社区)开展基层党建工作,重点履行好四个方面的职责任务。

1.指导党建工作。抓好党支部建设,指导督促党支部加强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落实党内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发挥村级综合服务平台作用。指导开展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活动日、党员积分制管理、党员设岗定责和公开承诺、远程教育学习、党代表发挥作用、村级组织换届、党费收缴、脱贫攻坚等,并建立工作台账。完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规范重大事项议事决策,及时更新村级公示栏。注重培养党务工作者,指导党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结合本地实际,指导村(社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2.宣传政策法规。向村(居)“两委”成员、党员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指导村(社区)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每年为党员上党课不少于2次,确保村(社区)党组织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3.收集社情民意。参加市、乡两级召开的党建工作相关会议、活动、培训等,及时将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指示和要求传达至村(社区),并督促落实落地;每月听取村(社区)工作汇报,掌握了解班子运行、工作开展情况,定期与村(社区)干部和党员群众开展谈心,深入村组进行调研,及时将了解到的情况和问题向上级组织汇报,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4.调解矛盾纠纷。及时发现并积极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调动党支部、党小组和党员的积极性,通过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调处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消除不稳定因素,真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摸清村(社区)生活困难党员群众底数,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基层一线。

三、教育管理

选派村(社区)党建指导员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抓总,镇党委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为切实加强党建指导员教育管理,建立以下四项工作制度:

1.集中培训制度。镇选派的党建指导员名单确定后,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党建指导员进行集中培训,镇党委负责搞好岗前培训和日常培训,确保每年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2天。

2.到岗考勤制度。党建指导员每周至少利用1天时间到村(社区),指导和督促村(社区)落实党建任务,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并及时检查会议记录和相关台账资料,确保镇党委每月布置的基层党建工作任务清单全面落实到位。村(社区)负责记录党建指导员到岗情况,党建指导员要认真记好《工作日志》。

3.定期调度制度。镇党委每月或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基层党建工作调度会,听取党建指导员履职情况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任务。

4.廉洁自律制度。党建指导员要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七不准”,即:不准本人和亲属包揽工程项目,不准打牌赌博,不准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不准在任职村报销个人费用,不准参与公款吃喝,不准接受礼金、礼品,不准参与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活动。

四、有关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村(社区)要充分认识选派党建指导员的重要意义,切实把选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支持工作,确保党建指导员下得去、干得好,努力提升农村(社区)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2.加强管理考核。镇党委要采取实地调查、个别座谈、民主测评等方式,对党建指导员到村(社区)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履职情况作为党员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凡党建指导员派驻村(社区)基层党建工作“双述双评”综合评定未评为“好”的等次的,党建指导员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综合评定为“一般”、“差”或在本乡镇(街道)年度考核排名最后两名的,镇党委要进行约谈问责。

附件:选派村(社区)党建指导员备案登记表

 

 

 

                                                                                                                                                    2018年3月19日

 

 

附件:

选派村(社区)党建指导员备案登记表

序号

村(社区)

名    称

党建指导员

姓      名

性别

政治面貌

学历

出生年月

现任职务

联系方式

备注

1

源潭社区

金李楠

党员

大学

1990年01月

办公室副主任

13707309366

 

2

凤形村

陈  军

党员

大学

1987年12月

办公室副主任

18673096658

 

3

马垅村

夏  偲

党员

大学

1991年07月

财政所工作人员

13875273319

 

4

乘风村

郑海航

党员

高中

1981年10月

财政所工作人员

13237301537

 

5

沿河社区

张国伟

党员

大专

1981年09月

城建站工作人员

13874072626

 

6

红士村

姚  力

党员

大专

1973年09月

信访办主任

15200252518

 

7

三和村

廖  城

党员

大学

1993年07月

党建专干

17365735199

 

8

黄盖村

袁  博

党员

大学

1989年03月

党建办主任

15080990373

 

9

新安村

何碧文

党员

高中

1976年07月

计生办主任

15074011710

 

10

同德村

黄伟胜

党员

大专

1976年11月

水管站站长

15115071650

 

11

朱圣村

黄  荣

党员

大学

1989年08月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18821905150

 

12

汤畈村

元伟伟

党员

高中

1977年07月

农机站站长

13574761828

 

13

权桥村

周会林

党员

大专

1961年08月

安监站工作人员

13874032081

 

14

官田村

彭卫忠

党员

大专

1974年02月

司法所所长

13808403846

 

15

长源村

元志勇

党员

大专

1975年04月

文化站站长

13574001599

 

16

同合村

郑晓阳

党员

大专

1971年09月

安监站站长

13874043612

 

17

乘岭社区

周  韵

党员

大专

1991年05月

财政所工作人员

13807401633

 

乡镇(街道)党(工)委意见:

 

年    月    日

市委组织部意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