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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来源: 自发 发布时间: 2016-06-29 11:03 浏览次数: 1

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推进我市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促进我市电子商务融合钓具(浮标)产业、“精准扶贫开发”工作,培育经济新动力,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湘政发〔2015〕5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加快培育电子商务平台,深化普及电子商务应用,科学规划完善电商物流网络体系,加强线上线下融合,完善配套支撑体系,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激发电子商务创新创业活力,推动电子商务融合我市钓具(浮标)产业、扶贫开发集聚发展,全面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和电商扶贫工作,将我市打造成为湘北地区的区域性电子商务中心,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二)主要目标。力争到2020年,全市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安全可靠的电子商务大市场基本建成,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30亿元,网络零售交易额超过20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0%,其中钓具(浮标)年交易额达到10亿元,电子商务与钓具(浮标)产业、扶贫开发深度融合,成为壮大产业、促进创业、稳定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平台,将我市进入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市行列,培育年交易额过1亿元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1-2家,培育年交易额过5000万元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3-5家,发展壮大我市钓具(浮标)产业,为全市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二、实施工作重点

(一)建立临湘市电子商务运营中心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运作、政策支持”的营运思路,将白云湖畔仿古街建设打造成临湘市电子商务创业园,成为我市区域电子商务运营中心,临湘市电子商务运营中心由市商务粮食局牵头筹建管理。电商营运中心以我市特色产业钓具(浮标)为主,茶叶、食品、竹木制品等我市特色农产品为辅,分为电商一条街、电子商务中心、会展中心、仓储物流配送中心、体验馆、休闲钓场等功能区。电商创业园(电商营运中心)集产品展示、仓储物流、电商孵化、生活配套、政务服务、线下体验馆等功能于一体,同时建设电商职业培训中心,为政府、企业、农民、大学生和自主创业人员提供培训支持和创业机会。引导我市浮标、茶叶、食品、竹木制品等企业和经营大户入园创业。

(二)实施“临湘钓具(浮标)网上行”工程

推动阿里巴巴(中国)、京东商城、苏宁易购全国三大知名平台公司、北京中燕传媒有限公司与我市钓具(浮标)企业合作,政府牵头组织,浮标协会、企业和网店参与,在阿里巴巴、京东商城、苏宁易购、中燕传媒公司平台上建立“特色湖南临湘·临湘钓具(浮标)特色馆”,整合分散在各平台上我市浮标企业和网店,提高“临湘浮标”在互联网上的知名度,促进临湘钓具(浮标)拓展国内国际市场,政府对特色馆建设和营运给予资金支持,每年按网上销售业绩对排名前列的钓具(浮标)企业进行重点扶持。支持钓具(浮标)企业参加“湖南网购节”,联合知名网络平台和诚信网店进行网上促销,对网购节的组织策划、广告宣传和让利促销等给予资金支持。

(三)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加强互联网与农业农村、精准扶贫开发融合发展,引入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等现代管理理念和方式,推广“互联网+特色农产品”电商销售和电子商务智慧旅游模式,完善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体系。以政策支持、政府补贴为导向,市场化运作,企业为主体的营运模式,建立10个乡镇电商服务中心,150个村级电商服务站,畅通“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模式,实现运行“一村一店一品”、村级电商服务站实行网上代购、农产品销售、网购售后服务代办、便民金融服务、村级物流代收、代发、宣传、培训、便民粘性服务等业务,实行电商扶贫开发。对村级电商服务站、农户开办网店实行扶持,为农村电商创业者提供技术、运营、培训等支持。加快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全国示范县,推进农村电子商务扶贫,支持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网络及渠道建设,加快推进“智慧城市、美丽乡村”网络覆盖工程,实现宽带城镇乡村全覆盖,全面推进农村互联网应用普及面,推动信息进村入户,改善农村地区电子商务服务环境,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产品品牌建设力度,鼓励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一村一品”,促进农产品“走出去”。

(四)建立畅通的农村商品物流渠道

依托北京中燕传媒有限公司、湖南省十三村食品公司、临湘市生产资料公司、邮政等企业和社会第三方物流网络,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开发,在全市建立方便用户的新型农村商贸物流配送系统,完成市镇村共同配送体系建设,形成150个行政村13个乡镇(办事处)的乡村物流配送网络,实现农村电商物流的统一仓储、统一中转、统一配送,达到配送车辆的标识、服务管理、信息管理的三统一。为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构建快速流通渠道,构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的物流通道。

(五)加快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

积极推进互联网与商贸流通产业融合发展,依托“互联网+商贸流通”行动计划、“特色湖南临湘·临湘浮标馆”、“ 湘品网上行” 、网购节、线上产业带等深化普及电子商务应用,扩大临湘产品销售,帮助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鼓励有条件的大型零售企业开办网上商城,利用移动互联网、地理位置服务、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提升流通效率和服务质量。支持中小零售企业与电子商务平台优势互补,加强服务资源整合,促进线上交易与线下交易融合互动。促进城镇社区电子商务应用,发展以社区生活服务业为核心的电子商务服务。推动专业市场建设网上市场,通过线上线下融合,加速向网络化市场转型。

(六)推动电子商务创新发展

大力发展移动电子商务,支持市内企业加快移动电子商务的创新与应用。鼓励电子商务运营商与物联网企业加强对接,提高电子商务智能化水平。推动经营模式创新,支持发展制造业网络直销(M2C)、社交网推广、网络团购、物联网应用等电子商务新模式,支持发展网络拍卖、数据托管、数据分析、网上培训等电子商务新业态。

三、优化发展环境

(一)降低准入门槛。对电子商务领域现有前置审批事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严禁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增加行政许可条件和程序,进一步简化注册资本登记,深入推进电子商务领域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改革。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放宽电子商务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完善相关管理措施,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对快递许可准入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简化办理手续,对快递企业设立非法人快递末端网点实行备案制管理,引导快递企业加强末端服务网络建设。

(二)实行财政资金扶持。市财政每年从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电子商务发展。同时,整合部门项目资金,市商务粮食局、发改局、财政局、市场和质量技术监管局等单位积极向上争取电子商务项目资金,争取国家的政策资金扶持。财政资金集中扶持电子商务营运中心,线上特色馆、物流配送中心等建设和营运,对乡镇级配送中心和村级电商服务站建设和营运进行补贴,对重点电子商务应用企业、平台企业、支撑服务企业和业绩靠前的网店实行项目资金扶持。

(三)合理降税减负。对电子商务企业确有纳税困难且符合减免税条件的,经主管地税机关审核批准,酌情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电子商务企业符合条件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可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并依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小微企业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实行电子商务企业用水、用电、用气与工业企业同价政策。积极研究解决物流企业代理采购、电子商务税收管辖、税务登记等相关问题,加快网络(电子)发票推广与应用。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加快推进“营改增”,逐步将旅游电子商务、生活服务类电子商务等相关行业纳入“营改增”范围。

(四)加大金融服务支持。建立健全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机制。支持电子商务企业通过境内外资本市场融资,符合条件的可列为重点上市培育企业。引导银行机构加强与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的合作,推广信用保证保险贷款、银担合作贷款、互联网+信贷、无形资产和动产质押等融资方式,扩大对电子商务企业的信贷投入;引导银行机构围绕资金链、产业链和物流链,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量身定制的金融服务,开发个性化专属金融产品;鼓励商业银行、商业保险机构、电子商务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服务。

(五)加强用地支持。对电子商务标杆企业、龙头电子商务企业落户和重大电子商务项目建设,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商贸流通业建设项目用地标准,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供应计划中统筹安排,涉及农用地转用的,可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安排。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情况下,鼓励利用空置厂房、仓储用房等发展电子商务业,在不改变用地主体、不重新开发建设的前提下,可由土地使用权人分期缴纳土地收益金,暂不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

(六)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和行业协会引进培养精通电子商务的复合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岗前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以及组织职工培训的电子商务企业,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将电子商务相关职业(工种)纳入就业技能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范围。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和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网络创业培训,对参加网络电子商务创业培训的劳动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对电子商务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照国家和我省人才引进的相关规定,享受居留和出入境、落户、子女入学、医疗保险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临湘市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许永同志任组长,市人大副主任李璞珊、市政府副市长周琦等同志任副组长,市工业园管委会主任谢继川、市政府办党组成员刘鑫、市商务粮食局局长周少林、市发改局局长熊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邓寒屏、市财政局局长刘伯凤、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汤其加、市农业局局长周良品、市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局长刘炎林、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程金波、市文化旅游广播新闻出版局局长陆如勇、市国税局局长袁毅、市地税局局长袁光辉、市邮政局局长罗广智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商务粮食局,周少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庆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临湘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督促各部门单位落实责任和兑现奖扶政策,协调解决电子商务发展存在的有关问题,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服务和指导。成立临湘市电子商务协会,主要职责是做好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和互联网营销的协调和服务,帮助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的联系和交流,维护公平竞争。电商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不定期开展技术交流、项目洽谈、电商培圳等活动,协助政府推进电子商务发展。

(二)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由市商务粮食局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建立电子商务联席会议制度,在临湘市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研究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电子商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具体的支持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工作举措。深入推进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建设工作,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机制,推动移动电子商务支付创新发展,完善电子商务快递服务制度。充分发挥电商协会在行业自律、技术推广、交流合作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大电子商务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政策导向和舆论氛围。

(三)维护公平竞争。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竞争行为,促进建立开放、公平、健康的电子商务市场竞争秩序。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创新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手段,履行质量主体责任。探索建立风险监测、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信用管理的监管机制,完善部门间、区域间监管信息共享和职能衔接机制。依法打击网络虚假宣传、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违反国家出口管制法规政策跨境销售两用品和技术、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规范商业信息发布类网站经营行为、互联网广告发布和推送行为、微信等社交网络营销行为,打击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和非法直销等违法行为。重点查处达成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问题,通过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加快建立健全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监管工作机制,加大涉及电子商务领域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力度。对电子商务进出境产品的相关知识产权提供预警咨询,维护临湘产品海外良好形象,提升出口商品质量。进一步加大政府利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采购的力度。各部门不得通过行政命令指定为电子商务提供公共服务的供应商,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电子商务的竞争。

临湘市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