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镇精准扶贫工作考核办法
江政发[2016]36号
为确保到2017年现行标准下我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退出,根据《湖南省县市区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通过开展精准扶贫工作考核,促使各村(居)委会、镇直单位、贫困村把脱贫攻坚作为“十三五”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深入实施脱贫攻坚重点工程,全面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主体责任,扎实推动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
二、考核原则
1、结果导向原则。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考核机制,引导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格责任追究,促进主体责任落实。
2、突出重点原则。针对主要目标任务设置可量化、可操作、简便易行的考核指标,注重考核脱贫减贫成效、精准识贫、精准帮扶、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成效。
3、客观公正原则。考核评价指标主要依据法定统计数据、扶贫开发数据库和相关有事实依据的数据,按照规定的权重计算,力求方法科学、程序规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增强考核的公信力。
4、奖优罚劣原则。实行正向激励,设立脱贫攻坚工作专项奖励,以充分调动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贫困村创先争优的积极性;实行分类排名通报,传导工作压力,落实责任追究。
三、考核对象
1、全镇11个村、谷花、儒溪2个社区。
2、镇直各单位、参与扶贫连点的党政领导及干部。
3、贫困村(洋溪村)。
四、考核内容
(一)对各村(居)委会考核指标。
1、减贫成效。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度减贫计划完成情况、贫困村年度退出计划完成情况、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情况。
2、精准识别。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贫困人口按“五个一批”进行复核情况,贫困人口退出准确率。
3、精准帮扶。包括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覆盖率、群众对驻村帮扶责任人帮扶工作的满意度。对孤、寡、病、残、障等弱势贫困户实行重点帮扶,国家惠民政策实行多重覆盖,做到应享尽享;对每一户帮扶对象制订系统的脱贫方案;对每一户预脱贫户因户制宜采取到户的具体帮扶措施。
4、重点工作。包括易地扶贫搬迁、金融扶贫、产业扶贫、危房改造、基础设施建设 和“五个一批”即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移民搬迁安置一批、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医疗救助扶持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5、扶贫资金。依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办法,重点考核扶贫资金安排、使用、监管和成效等。
6、管理台账。包括文件资料台账、贫困人口管理台账、脱贫人口管理台账和预脱贫人口管理台账。
7、日常管理。考核脱贫攻坚目标责任管理、扶贫信息系统管理、扶贫队伍建设、开展扶贫宣传和报送信息资料等情况。
(二)对镇直部门单位考核指标。
1、帮扶单位履行责任,将驻村帮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干部联户制度,单位正职到联点村现场办公2次以上。
2、组织资金和物资对联点村孤、寡、病、残、障等弱势贫困户进行重点帮扶。
3、帮扶责任人到联点村与贫困户开展结对帮扶,对每一户帮扶对象制订系统的脱贫方案,因户制宜采取到户的具体帮扶措施。
(三)对贫困村考核指标。
1、村、支“两委”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活动开展好。
2、制定具体的扶贫开发工作规划和帮扶工作规划,对每一户帮扶对象制订系统的脱贫方案;对每一户预脱贫户因户制宜采取到户的具体帮扶措施。
3、着力解决水、电、路等基础实施建设,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
4、大力发展特色产业,至少帮助贫困户发展一项以上特色产业。
5、帮助贫困户增产增收,农民人均纯收入明显增加。
6、完善精准扶贫管理台账,做好贫困人口信息更新工作。
7、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建立专账,实行专款专用。
8、全面完成减贫任务。
五、考核步骤
考核工作从今年起,每年开展一次。原则上每年12月初开始实施,次年1月底前完成,具体按以下步骤进行:
1、单位自评。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贫困村对照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下达的年度减贫计划和考核内容,就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进行全面自查总结,形成自评报告,连同相关基础数据和资料,报送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年度检查。每年12月初,由镇党政办、镇扶贫办组织人员到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贫困村采取专项检查、抽样调查和实地检查等方式,对相关考核指标进行评估。
3、数据汇总。镇扶贫办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整理。
4、综合评价。镇扶贫办对汇总整理的数据和自评报告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考核报告。考核报告应当反映基本情况、指标分析、存在问题等,作出综合评价,提出处理建议。
六、考核结果运用
(一)通报表扬脱贫攻坚先进。每年根据考核得分从高到低排序,13个村(居)委会取前3名、12个镇直单位取前3名确定先进名额,并给予一定奖励。
(二)考核结果实行挂钩运用。
1、与干部考核挂钩。把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先进的单位,其主要负责人、扶贫专干在年度评先评优、考核奖励时予以优先考虑;对各村(居)委会考核排名后3名、镇直单位考核排名后3名的,其主要负责人和扶贫专干个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贫困村考核排名后的,对支部书记启动问责程序。
2、与工作问责挂钩。对出现本办法第七条所列问题的,由镇党委对该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三)考核结果纳入镇党委、政府年终目标管理综合绩效考核范畴。考核得分按比例计算,作为镇党委、政府年终目标管理考核的精准扶贫记分依据,同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畴。
七、约束条件
考核中发现下列问题的,取消年终评先资格,并由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
1、 未完成年度减贫计划任务的;
2、 违反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的;
3、 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
4、 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准确率、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较低的;
5、 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发现扶贫领域存在违纪违规问题的。
八、考核保障
1、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和贫困村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各村建立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台账,完善健全脱贫攻坚重点工作调度机制和动态监测机制,及时、准确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情况,主动配合开展相关工作,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2、参与考核工作的单位要严守工作纪律,严格审核把关,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担当,保证考核结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对不负责任、造成考核结果失真失实的,严肃追究责任。
九、各村(居)委会应当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关办法。
十、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村(居)委会精准扶贫工作考核指标
2、镇直单位精准扶贫工作考核指标
3、贫困村精准扶贫工作考核指标
附件1:
村(居)委会精准扶贫工作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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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标 |
考核内容 |
计分 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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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贫成效 (15分) |
贫困人口年度减贫计划完成情况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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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村年度退出计划完成情况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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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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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识别 (10分) |
贫困人口识别准确率(%)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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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人口退出准确率(%)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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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帮扶 (10分) |
结对帮扶覆盖率(%)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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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村因户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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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 重点工作 (30分) |
特色产业增收 |
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情况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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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扶贫实施情况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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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劳务输出 |
贫困户转移就业计划完成情况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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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扶贫搬迁 |
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年度计划完成情况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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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 |
贫困户危房改造年度计划完成情况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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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 |
贫困地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发展情况和贫困家庭高中生免费入学情况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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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户新成长劳动力职业学历培训、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完成情况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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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 |
医疗保障、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落实情况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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兜底保障 |
对孤、寡、病、残、障等弱势贫困户实行重点帮扶,国家惠民政策实行多重覆盖,做到应享尽享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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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每一户帮扶对象制订系统的脱贫方案,采取具体的帮扶措施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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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建设和文化科技服务(10分) |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农村居民安全饮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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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电网升级改造任务完成情况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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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道路改善情况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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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接通互联网情况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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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惠民和科技服务 |
建档立卡贫困村广播“村村响”、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计划完成情况,有合格文化活动室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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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资金 (10分) |
依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办法,重点考核扶贫资金安排、使用、监管和成效,保证扶贫资金管理规范,专款专用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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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有预算扶贫工作经费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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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管理(15分) |
文件资料台账、贫困人口管理台账、脱贫人口管理台账和预脱贫人口管理台账建立情况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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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信息系统管理情况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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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扶贫工作人员配备1-2名工作人员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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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市级以上媒体报道当地各单位扶贫工作情况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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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镇扶贫办报送信息、资料、总结等情况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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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镇直部门精准扶贫工作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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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标 |
考核内容 |
计分 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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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重视 (30分) |
帮扶单位履行责任,联村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
10 |
|
制定具体的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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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干部联户制度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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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到联点村现场办公2次以上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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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位资金 (50分) |
组织资金和物资对联点村孤、寡、病、残、障等弱势贫困户进行重点帮扶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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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联点村建立1个以上产业发展基地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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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平台”牵头单位及配合单位要成立专门班子,安排专人负责,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严格按程序开展项目规划、项目实施和项目验收等工作,完成资金整合项目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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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对帮扶 (20分) |
镇直各单位负责人到联点村与贫困户开展结对帮扶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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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结对贫困户落实具体的帮扶措施,取得明显的帮扶成效 |
10 |
附件3
贫困村精准扶贫工作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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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标 |
考核内容 |
计分 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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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工作 (40分) |
村、支“两委”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活动开展好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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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具体的扶贫开发工作规划,对每一户帮扶对象制订系统的脱贫方案;对每一户预脱贫户因户制宜采取到户的具体帮扶措施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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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精准扶贫管理台账,做好贫困人口信息更新工作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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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建设 (10分) |
着力解决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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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产业 (20分) |
大力发展特色经济,帮助每户贫困户至少发展一项以上种、养、加产业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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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贫困户多途径增收,农民人均纯收入明显增加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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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 (10分) |
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建立专账,实行专款专用,管理规范,充分发挥扶贫资金效益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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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分任务 (20分) |
全面完成减贫任务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