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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林镇平安社区(村)创建方案

来源: 桃林镇 发布时间: 2016-12-29 11:50 浏览次数: 1

为深化平安村(居、社区)创建工作,夯实综治基层基础,进一步提升基层干部群众参与平安创建的积极性,进一步扩大基层平安创建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示范平安村(社区)创建活动。

一、工作目标

着力整合基层资源力量,切实将上级有关平安创建、综合治理的指示精神贯彻好、落实好。通过示范平安村(社区)创建,进一步健全基层平安综治工作机制,切实解决基层平安综治工作发展不平衡、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等问题;进一步提高村(社区)综治建设软硬件水平;着力发挥村(社区)社会服务管理站的基础平台作用;进一步深化基层平安创建,广泛动员加强宣传,着力提高人民群众对平安创建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以示范为引领,以创建为载体,全面提升桃林镇综治平安基层基础工作整体水平。

二、创建标准

示范平安村(社区)创建要在落实临湘市平安村(社区)创建标准的基础上,严格对照临湘市示范平安村(社区)创建标准要求进行。镇综治办在年度考核验收过程中,将以市综治办相关考核内容作为主要依据。

三、申报验收

各村(社区)要围绕组织机构健全、工作保障有力、资料台账规范、重点工作落实等标准扎实开展创建活动;镇综治办组织村(社区)开展自查自评;由我镇综治办牵头组织人员对申报的村(社区)进行初评(考核细则见附表),并向市综治办择优推荐申报;我镇综治办将结合年度平安镇考核,对申报的村(社区)进行验收,考核分达到90分即为创建成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部署。各村(社区)要结合基层党组织发扬创先争优的工作作风,积极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平安创建具体工作中来。

(二)营造氛围,注重实效。要将示范平安村(居、社区)创建与综治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基层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平安创建宣传等年度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排查整治、强基促稳”专项活动部署,以示范创建为抓手,不断深化基层平安建设。

(三)健全机制,形成合力。创建活动要着力发挥镇(村)综治中心、村(社区)社会服务管理站两个基础平台作用,进一步健全综治平安工作机制,整合资源力量,分解落实责任,强化沟通联系,形成镇村两级共创共建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