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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桃林镇委 桃林镇人民政府 关于转发《中共岳阳市委办公室、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重申和严明有关作风纪律要求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桃林镇 发布时间: 2017-10-06 09:09 浏览次数: 1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现将《中共岳阳市委办公室、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重申和严明有关作风纪律要求的通知》(岳办发电〔2017〕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3月29日

 

 

 

中共岳阳市委办公室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重申和严明有关作风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岳单位:

为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九条规定的深化落实,深一步加强全市作风建设,巩固和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关于省领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九项规定情况的通报》精神,现重申有关作风纪律要求如下:

一、全市范围内所有公务接待一律不准饮酒(含节假日);各级机关的工作人员工作日中餐不得饮酒;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等特殊情况需饮酒的,报同级纪委(纪检组)备案;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严禁以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列支和转嫁酒水费用。

二、会议活动发言(含汇报)和平时书面报告,对领导的称呼一律不冠以“尊敬的”等;会议活动中不得以领导的讲话言必称“重要讲话”或“重要指示”等;除党代会、“两会”等重大场合外,大会上台发言时不鞠躬;领导干部参加各类会议和学习培训,不得看望和慰问。

三、领导考察调研应轻车从简,一律不搞事先踩点、预先布置,对调查了解的情况和问题,不事先划框定调,始终把解决问题作为主攻方向;严禁违规到高速公路口、高铁站和辖区交界处迎送;严禁违规安排警车引导和交通管制;严禁违规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严禁违规铺设迎宾地毯、摆放花草;到基层检查工作倡导“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工作方法。

四、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索取、收受服务对象财务、或接受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活动,或在服务对象处报销费用;自觉遵守违规收受和赠送礼品礼金“五个严禁、五个一律”规定(岳办发电〔2016〕5号),从严惩治违规行为。

五、市内会议及市区范围内的检查评比、考核、验收等活动,一般不安排用餐;严格控制公务接待陪同人员和配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配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配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公务接待一律出具公函,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和住宿的,不得安排高档菜肴和超规格住宿,被接待人员应按规定和相关标准自觉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和住宿费;所有公务活动一律不得列支香烟开支;严禁以公务活动名义将个人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或变相安排公务接待。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重申作风纪律要求就是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把作风建设往深里抓、实里做。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其班子成员要带头遵守纪律要求,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发挥好标杆和示范作用。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综合运用交叉检查、定期巡察、考核讲评、督办交办等手段,促进作风建设规定要求落到实处。各级你纪检监察机关要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人和事,无论大小,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公开通报曝光一起,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中共岳阳市委办公室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