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6 年市县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来源:财政局   日期: 2017-01-18 11:16
浏览量:1 | | | |

湘财预〔 2016 〕 119 号

市(州、 县、 区)财政局:

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州、 县、 区) 2016 年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 万元, 列 2016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 1100202 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 ” 。

请各市县按照 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规定合理安排使用资金。待省政府出台工资和津补贴调整政策后, 要统筹各项财力,集中优先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津补贴和绩效工资发放、基层政权正常运转和民生等重点领域, 严禁用于形象工程、 政绩工程、 修建楼堂馆所及购买小汽车。

附件: 2016 年市县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临湘市).xls

湖南省财政厅

2016 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