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17 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
来源:财政局   日期: 2018-02-22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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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预〔 2016 〕 165 号

各市州、 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 支持各地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加快财政奖补资金支出 进度, 现按照因素法计算, 提前下达你市( 州 、 县)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2017 年预算指标 万元。 该指标列 2017 年收入科目 “ 1100224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 ” , 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 2130701 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 ” 。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由县分配, 责任由县承担。 各地要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 < 中央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 的通知》(湘财预〔 2015 〕 5 号)要求,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确保资金安全。根据省委、 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意见》( 湘发〔 2013 〕 9 号) 精神, 2017 年要继续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支持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作, 各地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行政村数不得低于任务数( 见附件)。

请各地抓紧组织 2017 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提前编制和安排本级财政奖补资金预算, 并利用冬春农闲季节, 做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项目 准备, 尽早启动项目 建设, 保障奖补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2017年一事一议资金分配表(临湘市).xls

湖南省财政厅

2016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