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度 免疫规划项目、艾滋病、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健康体检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临湘市财政局   日期: 2021-01-05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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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  专审字〔2020〕第  号

 

临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度

免疫规划项目、艾滋病、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健康体检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临湘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市本级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临财发〔2020〕22号)《临湘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临常办)〔2019〕3号的要求等文件精神,湖南诚悦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接受临湘市财政局的委托,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于2020年7月对临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疾控中心”)2019年免疫规划项目、艾滋病、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健康体检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下简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评价。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有关规定,形成本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临湘市2019年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以市人民政府主导、市卫健局及疾控中心领导。认真落实湖南省卫生计生委疾控处《关于印发湖南省2019年度结核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卫疾控处便函〔2019〕9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规划发〔2013〕57号)、《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2019年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执行本级资金经费使用,切实提高疫苗接种率,有效的控制了青少年及儿童免疫规划疫苗相关传染病的发病;提升全市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结核病诊断、治疗、管理等服务能力,有效落实学生结核病严控“五早”,提高结核病发现率和治愈率;完善社区对重性精神疾病的防治和管理,建立项目实施单位、医院和社区一体化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

(二)项目目标

2019年临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财政专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项目目标:为进一步完善临湘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机制、监测体系,普及防治知识,提高救治水平,临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排使用财政资金160万用于免疫规划项目、艾滋病、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健康体检等专项资金项目。主要用于艾滋病综合防治项目;0-6岁儿童预防接种、冷链设备维护、免疫规划疫苗相关疾病监测;死因监测;重性精神疾病的防治和管理;结核可疑患者诊断、治疗等。

(三)项目绩效依据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岳阳市2019年-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岳财发[2019]5号)、临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财务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临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部控制工作手册等有关规定,临湘市财政局决定对临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临湘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160万元实施绩效评价。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通过对临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临湘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60万元进行绩效评价,衡量项目资金的“产出”与“绩效”,了解、分析、检验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有效,为以后年度安排财政资金提供重要依据。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探索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的办法、制度,逐步形成绩效评价的体系和机制,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效益。

(二)绩效评价过程  

根据2020年6月下发的《临湘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市本级财政支出和政府债务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临财绩〔2020〕22号)的要求,临湘市财政局委托湖南诚悦达会计师事务所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2020年9月,湖南诚悦达会计师事务所组织项目组进行现场评价工作。项目组通过座谈会听取情况,审查政策文件、项目实施方案、合同、账簿、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和项目收支明细账等资料;电话抽查、实地察看项目实施情况。根据收集的相关资料、数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及《临湘市2019年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等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支出等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临湘市财政局年初预算下拨临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临湘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经费1,600,000.00元,2019年实际到位1,600,000.00元,于2019年5月分别下拨资金免疫规划项目700,000.00元、艾滋病、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健康体检等项目900,000.00元,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临湘市财政局下拨该经费实际使用1,747,258.30元,执行率109.20%。

具体使用情况:2019年度本级财政拨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1,600,000.00元,其中:免疫规划项目支出500,004.50元,艾滋病、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健康体检等项目支出887,368.50元,专项资金调整支出212,600.00元;其他资金支出147,258.30元。

截止2019年底,临湘市财政局下拨的临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临湘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经费无结余。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临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未设立专账进行核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根据《临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财务管理制度》、《临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项管理制度》等文件,结合临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实际情况及本级财政的财力,临湘市财政将每年的基本公共卫生及重大传染病等项目纳入财政的常规预算,经过预算的逐级审批后一次性将资金拨付到位。疾控中心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安排资金。每笔开支的报销必须先由项目业务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再由财务审核通过,最后由分管财务的领导、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才能拨付,做到项目资金支出合理、合法和台规。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免疫规划项目、艾滋病、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健康体检等项目。成立了由疾控中心总支书记卢拥文任组长,中心主任胡文、中心副主任鲁明龙及沈觉、中心工会主席李修兵、中心总支委员廖淑丽为副组长,相关科室科长及财务科长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迎兰为联络员,李旭光为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管理工作。  

四、项目绩效情况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19年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1,600,000.00元,分别用于差旅费109,477.50元,办公费39,345.83元,公务接待费25,614.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849.00元,培训费7,860.00元,印刷费211,349.00元,水费8,701.22元,电费38,152.30元,邮电费9,356.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97,732.28元,维修(护)费55,365.00元,专用材料费212,134.77元,劳务费29,600.00元,福利费3,795.00元,办公设备购置3,050.00元;专项资金调整:垫付中小学结核病筛查项目182,200.00元,垫付其他项目经费30,400.00元。

其他资金支付147,258.30元,分别用于差旅费8,371.50元,办公费2,582.00元,公务接待费9,535.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162.23元,印刷费38,710.00元,水费2,281.78元,电费27,807.96元,邮电费1,593.00元,维修(护)费22,067.00元,专用材料费21,577.83元,劳务费490.00元,专用燃料费80.00元。

综合上述分析,结合《临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度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的评价结果,得分83.81分,(详见附件)财政支出绩效为“良好”。

五、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立项流程不规范,项目目标不明确

根据该单位提供的临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度部门财政拨款(一般预算)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项目工作实施方案,无明确的资金分配方案、资金使用的范围及细化量化的目标值,虽然设置了免疫规划项目支出,艾滋病、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健康体检等项目支出,但是由于该单位预算中无“一般商品服务支出经费”,导致部分办公经费由专项资金支出,以上问题应在立项资料中进行细化、量化。

(二)专项资金调整使用不规范

  2019年度专项资金共支出1,600,000.00元,其中专项资金调整支出用于垫付“中小学结核病筛查项目”182,200.00元、“其他项目经费”30,400.00元,未附专项资金调整使用手续。

(三)项目实际支出金额超预算

财政专项资金拨款1,600,000.00元,实际支出1,747,258.30元,超预算资金147,258.30元使用其他资金支付,其中分配给免疫规划项目89,781.58元、艾滋病、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健康体检等项目57,476.82元。该笔超预算资金主要用于专项项目日常开支。

(四)会计核算欠规范

1、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如:2019年9月14号凭证,付“老党员活动差旅支出、下乡扶贫差旅支出”420.00 元,通过“业务活动费用—党建-差旅费”以及“业务活动费用-扶贫项目-差旅费”支出,不符合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2、2019年6月45号凭证,付“职工食堂管理培训支出”280.00元,通过“业务活动费用-艾滋、结核、公共卫生、健康体检等-福利费”专项核算,应计入日常经费支出核算,不符合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3、2019年12月55号凭证,付“财务室外购凭证装订机”3,050.00元,通过“项目支出-艾滋、结核、公共卫生、健康体检等-办公设备购置”专项核算,应计入日常经费支出核算,不符合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五)资金下拨程序欠规范

1、2019年11月19号凭证, 付“艾滋病孕前优生、母婴阻断项目经费拨款至妇幼保健院” 257,200.00元,未附经费拨款审批表等佐证资料。

2、2019年12月23号凭证,付“检验科医疗废弃物存储室维修支出”29,871.00元,发票抬头不规范:“临湘市疾控中心”。

六、相关建议

(一)加强财务核算管理、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专项资金设立专账进行核算,做到专款专用,使其效益得到最大发挥,确保专项资金合法合规和安全高效使用。

(二)规范资金使用程序,建立完善、有效的资金使用监督管理。项目专项资金按照相关的规定正确合理使用,确保所有账目支出真实、准确、完整、清晰,同时还应建立完善、有效的监督管理体系,对专项资金使用全过程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控制。

 

附件:临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度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

 

 

 

湖南诚悦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长沙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