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湘市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
来源:政府办   日期: 2021-12-24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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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2年临湘市政府预算报告

  第二部分  2022年临湘市政府预算相关表格

  第三部分  2022年临湘市预算重要事项解释说明

  第四部分  扶贫资金

  第一部分      2022年临湘市政府预算报告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集中力量保障重点领域支出需要;严格贯彻预算法,细化预算编制,硬化预算约束,加快预算执行,推进预算公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预算一体化系统运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现代预算管理制度。

  二、编制重点

  (一)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积极应对当前预算收支紧平衡态势,在编制预算时,综合考虑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现实困难,统筹考虑财政和部门单位财力状况,充分开展政府重大项目建设论证评审和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不得超越发展阶段和财力可能扩大年初预算缺口。严控新增支出,市直单位中途临时追加事项所需资金通过整合本单位专项资金解决;自然灾害、应急、突发公共事件处理,经财政审核报政府领导同意后,在预备费、应急专项等经费中解决;上级政策性增支、环保督察整改项目、脱贫攻坚等重大特殊事项,报请常务副市长或市长批准同意后,实行“一事一议”。

  (二)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坚决贯彻积极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的要求,将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预算安排的首要任务,优先保障“三保”、市委市政府重大政策、重要改革和重点项目实施。突出公共财政导向,坚持“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集中财力支持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坚决兜紧兜牢“三保”底线。

  (三)坚持政府过“紧日子、苦日子”。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苦日子”要求,坚持开源节流、精打细算、节用裕民,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大力精简会议、差旅、培训、调研、论坛、庆典等公务活动。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严格新增资产配置管理,继续强化“三公经费”管理。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本单位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事项,不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额外增加支出。

  (四)严控防范财政风险。一是坚决控制不新增地方隐性债务。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合理调度国库资金,清理财政对外借款,严禁向平台公司出借和垫付财政资金,牢牢守住三保底线、国库库款安全底线和不发生财政运行风险的底线。二是严守“六条”红线。严禁脱离实际虚增收入来源,编制隐性赤字预算;严禁留有“三保”支出硬缺口;严禁超越发展阶段和财力可能,出台增支政策,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违规出借、拨付库款;严禁违规举债和使用债券资金;严禁低效无效使用和浪费财政资金。三是确保平台公司按期还本付息。按照市政府隐性债务偿债方案(2018-2028年),确保平台公司按期还本付息,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切实防范地方债务风险。

  (五)深化预算绩效管理。一是坚持预算绩效一体化。将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形成“谁干事谁花钱,谁花钱谁担责”的权责机制。二是推行财审联动机制。强化财审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财政和审计部门联动,将绩效、审计结果与调整预算安排、完善政策有机衔接,对实施效果不明显、发现问题较为突出的项目和单位,不安排或少安排预算,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沉淀资金一律按规定收回并统筹安排。

  (六)全面盘活六类单位存量资金。一是建立定期清理机制,将违规从零余额账户转入资金、超期结转财政拨款、项目结余资金,无需再清算的暂收款项、无法识别来源的资金,以及经人大,审计,财政等监督检查认定应上缴财政的资金等予以清收,统筹用于相关领域。二是实行从紧的存量资金清理政策,年度执行完毕,部门当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三公”经费以及结转一年以上的资金作为结余资金管理,一律收回财政(统筹用于重点民生实事领域),其余资金按《临湘市预算部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临政发[2015]9号)执行。三是加大存量资金与新增预算、结转资金与年度预算、预算拨款与其他资金的统筹力度,优先通过调整支出结构解决增支需求。

  (七)加大上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为解决乡村振兴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政府投入资金缺口,避免重复投入、分散投入现象,2022年政府将继续加大对部分上级专项资金进行合理整合,集中资金办大事。

  (八)推进预算一体化系统运用。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是全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和有效途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主要是通过信息系统统一规范财政管理业务流程、管理要素和控制规则,打通预算编制、执行、决算、资产、采购等各项业务,实现资金从下达源头到使用最末端的全过程监控。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我市2021年8月份正式启动了预算一体化系统运用,同时各级各部门2022年预算应在新的一体化系统中编制。新的一体化系统中要完整准确录入单位、人员、项目、资产等各类信息要素,完善项目库管理,所有支出都以项目形式纳入项目库,根据各类预算支出性质和用途将预算项目分为人员类项目、运转类项目(公用经费项目、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情况

  2022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156500万元,同比增加14271万元,增长10%,其中税收收入安排133300万元,同比增加13300万元,增长11%;非税收入安排23200万元,同比增加971万元,增长4.4%。

  分级次情况: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安排89440万元,同比增加5771万元,增长7%。其中地方税收收入66240万元,同比增加4800万元,增长8%,税收比重为74.4%。上划中央收入安排51930万元,同比增加5688万元,增长11%。上划省级收入安排15130万元,同比增加2812万元,增长23%。

  分部门情况:税务局136100万元(含两项教育附加2800万元),同比增加13384万元,增长11%;财政局20400万元,同比增加887万元,增长4.5%。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情况

  地方公共财政收入89440万元,加上级转移性收入242739万元,加债务转贷收入10500万元,加上年结余5380万元,加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400万元,加调入资金40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41045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及平衡情况

  当年可用财力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0459万元,减去上解上级支出6486万元,减去债务还本支出10500万元,当年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计393473万元。

  2022年上级转移性收入242739万元,具体为:

  返还性收入6354万元,其中:消费税增值税返还收入2993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683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965万元、“营改增”等其他税收返还1713万元。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92545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等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61526万元;纳入基数结算的转移支付收入23019万元(其中明确专项使用用途6345万元、作财力统筹使用16674万元);预计省财政厅提前下达并明确使用用途的一般性转移支付108000万元(包括城乡义务教育、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医保、民政救助等)。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3840万元,均为预计省财政提前下达的2022年指标。

  财政可支配财力情况:当年可用财力393473万元,减去非财力收入列支18752万元(包括工业园人员、项目经费及体制调整等4600万元、落实工业八条2000万元、财源建设1569万元、财政非税收入列支10583万元),减去已明确使用用途的转移支付支出6345万元,减去上级转移支付151840万元,减去上年结转安排项目27780万元,当年实际可支配财力为188735万元,比2021年预算176563万元增加12172万元。

  当年预算平衡情况:地方公共财政收入89440万元,加上级转移性收入242739万元,加债务转贷收入10500万元,加上年结余5380万元,加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400万元,加调入资金40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410459万元。当年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9347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48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5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410459万元,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当年支出安排393473万元,具体按支出功能分类安排情况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62788万元。

  2、国防支出安排311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安排11214万元。

  4、教育支出安排68412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安排3449万元。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安排2567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62265万元。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安排34973万元。

  9、节能环保支出安排277万元。

  10、城乡社区支出安排19636万元。

  11、农林水支出安排56539万元。

  12、交通运输支出安排16828万元。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安排2162万元。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安排446万元。

  1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安排2401万元。

  16、住房保障支出安排15575万元。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安排1370万元。

  18、预备费支出安排900万元。

  19、其他支出安排24338万元。

  20、债务付息支出安排7000万元。

  具体按支出经济分类安排情况是: 

  1、单位基本支出安排94245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加773万元。具体项目为:

  (1)工资福利支出安排86135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加4万元。其中:

  基本工资安排37802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减少13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应负担人员减少。

  津补贴或绩效工资安排21622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减少15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应负担人员减少。

  社保缴费安排16899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减少70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总额减少导致缴费基数变化。

  住房公积金安排6466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减少1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总额减少导致缴费基数变化。

  其他工资福利安排3346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加377万元。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安排7296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加72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安排814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加4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抚恤人员增加。

  2、本级项目资金支出安排103257万元。

  3、列收列支支出安排18752万元,比上年增加136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新增了财源建设专项和工业园区体制调整等。

  4、预计省财政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51840万元,比上年增加11355万元。

  5、上年结转继续安排项目支出25380万元,比上年减少20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2年我市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的项目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3项,实行收支预算统一编制,并按文件要求加大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统筹安排使用力度。基金预算支出按“以收定支、收支平衡、项目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安排。

  2022年我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1970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50000万元(土地出让收入80000万元、耕地指标交易收入70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00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46000万元(含矿山40000万元)。

  市本级安排政府性基金收入197000万元,加上年结余收入23000万元,加上级政府基金补助收入1500万元,减去上解支出100万元,减去调出资金40000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18140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是:

  (1)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安排325万元,安排建设局征收经费及部门预算支出325万元。(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安排64775万元,具体支出项目是:①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1626万元;②土地开发支出10000万元;③土地出让业务费支出1000万元,其中:国土局征收业务费105万元;④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32149万元,其中:政府隐性债务还本付息24200万元(本金15700万元、利息8500万元)、乡村振兴战略专项1226万元、垃圾渗透液处理运营费340万、污水处理运营费495万、公交一体化新车购置还贷款687.6万、专项债券付息5200万。(3)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114800万元,其中:化工企业退出专项100000万,上年结转需继续安排的支出14800万。(4)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支出安排1500万元,安排移民相关支出1500万元。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2年纳入我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项目包括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等三项(工伤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纳入岳阳市级预算管理)。社会保险基金上年结余29699万元,本年收入64503万元,收入总计94202万元。本年支出安排40866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53336万元。具体分项目情况是: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上年结余1519万元,本年收入34833万元,收入总计36352万元,本年支出安排3202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327万元;失业保险基金,上年结余1415万元,本年收入409万元,收入总计1824万元。本年支出安排24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583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上年结余26765万元,本年收入12461万元,收入总计39226万元。本年支出安排859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0627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目前,我市原国有工商企业均已实施破产关闭改制,由于融资平台公司还没有全面完成市场化转型升级,不能列为市属国有企业。因此,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我市暂不需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七、其他事项

  (一)关于部门预算编制基本情况说明

  2022年我市部门预算编制基础信息采集标准时点为2021年8月30日,人员编制、工资标准以市编办和市人社局核定数为准。2022年编制部门预算的单位184个,其中:一级预算单位75个(含14个乡镇办事处)、二级预算单位109个。财政核定预算人数11360人,其中:全额人员9405人(行政2016人,事业6575人,含视同全额算账的差额和自筹814人);差额人员441人(事业441人);自筹人员1514人(事业1514人)。

  (二)关于非税收入说明

  一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和国有资产(资源)处置收入等全部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统筹安排,不再直接返还执收执罚单位和处置单位。二是单位超收收入或财政未核定征收计划而实现的各项非税收入,由单位提出申请并报政府领导研究同意后统筹安排。三是公务员及参公单位、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财政最高安排40%用于弥补单位运转经费不足及项目经费,经费自筹事业单位财政最高安排50%用于弥补单位运转经费不足及项目经费(特定单位除外)。

  (三)关于规范财政资金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最大限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一是强化监管。财政部门负责全市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他业务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财政部门要推动绩效评价、资产管理、投资评审、财政监督、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与预算管理事前、事中、事后的有机结合,构建“职责明晰、顺畅有序、管理规范、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财政专项资金监管机制。二是严格用途。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滞留、截留、挪用。三是科学分配。专项资金的分配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专项资金的分配方案、分配方法和分配数额。所有专项资金分配必须做到先有分配方案、后分配资金,压缩资金分配的自由裁量权。四是合理整合。国家、省、岳阳市下拨的专项资金,在不改变资金用途、渠道的前提下,不论额度大小,市财政可宏观调控、整合,通过整合项目来整合资金,最大限度发挥上级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五是规范审批。规范专项资金的分配审批程序,根据资金类型和额度,严格按照规定和权限报批。1、规范管理本级财政资金。已经预算到单位到项目的本级财政资金,由市财政局局长负责审批;社会保障基金由市人社局商市财政局把关审批。严格无预算不列支,市政府秘书科中途不再接受部门单位资金报告,确因特殊情况需动用预备费和其他机动资金的,须报请常务副市长或市长同意后,实行“一事一议”。2、规范管理上级专项资金。上级专项资金除政策性资金外(如社保、医疗、民政、惠农补贴等),其他专项资金,在拟定资金分配方案和审批拨付流程中,都要结合市委市政府年初确定的重点项目建设来合理整合资金,化解财政刚性支出压力,腾出的财力重点用于民生及市委市政府实事项目。100万以下指标由项目主管部门商市财政局拟定资金分配方案;100-300万元以下指标,由部门单位商财政提出分配方案或整合资金意见报分管副市长初审后,再报常务副市长批准;300万元以上指标,在上级专项资金要求拨付时限内,由市长召集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财政、发改部门及项目单位相关人员集体会商,形成资金分配或整合资金方案后予以拨付。

  第二部分  2022年临湘市政府预算相关表格

  表一:2022年临湘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表

  表二:2022年临湘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三:2022年临湘市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预算表

  表四:2022年临湘市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五:2022年临湘市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表(分项目)

  表六:2022年临湘市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表(分地区)

  表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安排表

  表八:2022年临湘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表

  表九:2022年临湘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十:2022年临湘市政府性基金本级支出预算表

  表十一:2022年临湘市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预算表(分项目)

  表十二:2022年临湘市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预算表(分地区)

  表十三:2022年临湘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表

  表十四:2022年临湘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表十五:2022年临湘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表

  表十六:2022年临湘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十七:2021年临湘市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表十八:2021年临湘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表十九:2022年临湘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表(含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

  表二十:2022年临湘市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件:临湘市2022年政府预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2022年临湘市预算重要事项解释说明

  一、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

  2022年,省厅对下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242739万元,比上年增加14736万元,增长6.47%。其中:

  (一)税收返还

  税收返还6354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增值税税收返还2985万元;

  消费税税收返还8万元;

  所得税基数返还683万元;

  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965万元;

  其他税收返还1713万元;

  (二)一般性转移支付

  一般性转移支付192545万元,比上年增加12694万元,增长7.06%,主要是因为省厅加大提前下达一般转移支付力度。其中:

  1、均衡性转移支付42537万元, 比上年增加772万元,增长1.85%,主要是2021年基数增加3547万元;

  2、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8989万元,比上年增加1922万元,增长11.26%,主要是2021年基数增加1988万元;

  3、结算补助2228万元, 与上年持平;

  4、企事业单位划转补助1182万元,与上年持平;

  5、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27609万元。比上年增加10000万元,增长8.5%,主要是省厅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额度。

  (三)专项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43840万元,比上年增加2052万元,增长4.91%,主要是预计省财政提前下达资金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90万元,  与上年基本持平;

  2、教育支出9300万元, 与上年基本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9889万元, 比上年增加775万元,增长7.84%,主要是预计省财政提前下达资金增加;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0050万元, 与上年基本持平;

  5、农林水支出3360万元, 与上年基本持平;

  6、其他支出6848万元, 与上年基本持平。

  专项转移支付县级未到地区,所以专项转移支付到地区为空表。

  二、举借政府债务情况

  (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2021年,政府债务限额36.2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0.9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5.27亿元。截止2021年底,地方政府债务余额36.1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0.91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5.27亿元。2022年年初政府债务限额36.2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0.9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5.27亿元;地方政府债务余额36.1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0.91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5.27亿元。(因年初上级转贷限额额度暂未下达,2022年年初政府一般项债务、专项债务限额与余额情况和2021年年末情况一致,暂无变动)

  (二)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

  2021年,省转贷新增债务限额8.7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5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7.19亿元,据此,发行一般债券1.57亿元,专项债券7.19亿元 ,分别是临湘市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1亿元,临湘市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2亿元,临湘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1.31亿元,临湘市中心城区水污染防治工程2.88亿元平均期限7年,平均利率3.7%.

  (三)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2021年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1.57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57亿元,专项债务0亿元,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0.9亿元 ,其中一般债券利息0.62亿元,专项债券利息0.28亿元。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2021年绩效目标申报实现了与预算编制同申报、同审核、同批复。全市191家预算单位申报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69家预算单位申报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审核工作继续引入天釜、公众、恒兴会计事务所等3家第三方服务机构。

  2、加强绩效事中监控。2021年我们计划对8个项目资金进行重点监控,对157个项目资金进行常规监控,至今已完成100%,监控结果已应用

  3、督促单位自评及财政重点评价

  2021年6--8月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绩效自评检查督促191家单位完成2020年自评并自行公开,对12家单位(项目)开展了重点抽查,督促1家单位整改并落实。十月份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对小微企业风险补偿基金跟踪绩效评价,对目前四家合作银行共给88家小微企业发放的2.08亿贷款开展了绩效评价。

  4、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根据2020年度重点绩效评价报告涉及存在的问题与建议,督促1家预算单位对1个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落实整改;2021年全年共监控结果应用2个,其中1个整改涉及项目资金201万元。

  5、积极配合省、市重点评价工作

  省厅对2020年度所有省级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我市涉及14项专项资金,其中现场评价4次。我股室积极协调业务股室及相关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做好申报、自评、资料收集等迎接工作,并及时完成相关资料上报。在收到省财政厅下发《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2020年度市县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后,为了全面及时的落实省厅文件精神,我们迅速的制定了工作方案,召开了政府专项债券绩效评价专题会,并邀请湖南省天釜会计师事务所参会就相关绩效评价工作对项目单位进行指导,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对近三年的专项债券6.2亿进行了绩效评价。

  (二)、2022年工作打算

  1、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增加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和部门至所有预算单位

  2、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和绩效跟踪监控。市本级财政和预算部门都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推动乡镇级绩效管理工作;扩大评价的项目数量和资金规模。

  3、开展政策性绩效评价试点。本级财政部门对预算部门,预算部门对下属单位都开展部门(单位)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试点;本级财政部门和有关预算部门都开展重大民生支出评价试点和企业使用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试点。

  4、结果应用全面突破。所有评价结果都反馈给被评价单位,增强支出责任;实现绩效报告及评价结果在本部门范围内的全面公开,扩大向社会公开的范围,强化社会监督。建立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建立财政与审计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协同联动机制。

  四、三公情况说明

  2022年度我市“三公”经费预算1707.07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2150.8万元,2022年比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减少443.73万元,下降20.63%。具体情况如下: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数为963.81万元,2021年预算数为1314.43万元,2022年比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350.62万元,下降26.6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2年预算数为742.26万(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42.26万元),2021年预算数为832.3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8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48.37万元),2022年比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算减少90.11万元,下降10.83%。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预算数为1万元,2021年预算数为4万元,2022年比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减少3万元,下降75%。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下降20.63%,主要原因是我市各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说明

  由于我市原国有工商企业均已实施破产关闭改制,目前,除融资平台公司外,我市不存在市属国有企业,因此,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我市暂不需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已报人大审批通过。

  第四部分  扶贫资金

  一、2022年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2021年安排了财政扶贫资金2442.33万元,用于行业帮扶资金562.03万元,财政专项配套资金1566.3万元,扶贫专项工作经费314万元。

  2022年预算了1060万元,用于行业衔接资金604万元,财政专项配套资金300万元,扶贫专项工作经费156万元。以上所有资金文件都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转移支付”公开(含扶贫资金完整的分配方案和相关政策办法)。

  二、财政扶贫资金相关政策办法

  1、临湘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临湘市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临财农[2017]22号)

  2、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湘财农〔2021〕10号)

  三、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明细

  临湘市扶贫专栏http://www.linxiang.gov.cn/24733/26657/36995/39229/39233/57965/index.htm

  http://www.linxiang.gov.cn/24733/26657/36995/39239/39240/index.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