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纪律检查委会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财政局   日期: 2019-09-26 08:51
浏览量:1 | | | |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四、“三公”经费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临湘市纪律检查委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中共临湘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纪委)由中国共产党临湘市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临湘市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监委)由临湘市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市纪委与市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 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等,2018年实有人数84人,退休人员10人。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副处级单位,执行新政府会计制度。下设警示教育中心二级机构(事业单位,非独立核算),内设办公室、信访室、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管理室、干部监督室、组织部、纪检监察室(1-6室)13个科室,向同级党和国家机关派出13个纪检派驻组。巡察办单设后,财务未从本单位独立,本单位部门决算中人员数和支出数包括巡察办。2018年本单位编制数116个(事业9个,行政107个),实有人数84人(事业8人,行政76人)。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国共产党临湘市纪律检查委会部门只包括委局机关本级决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中国共产党临湘市纪律检查委会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构成包括:中国共产党临湘市纪律检查委会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临湘市纪律检查委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临湘市纪律检查委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为纯财政拨款单位,所有收入均为一般公共财政拨款。2018年度收入1428万元(包含上年结余16.72万元),较2017年增加634.03万元,增长80%,其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2018年增加40人,相应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二是2018年我市车改补贴到位,补发公车补贴资金121万。三是2018年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较2017年增长46万,四是2017年年初结余资金77.68未计入本年收入。2018年支出1428万元(包括结转下年16.72万元),较2018年增长573.07万元,增长67.03%。其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初上公车补贴资金121万,2017年结转下年资金未纳入本年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428万元(包含上年结余16.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11.27万元,比上年增加77.75%。占本年总收入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428万元(包括结转下年16.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4.99万元,占本年总支出83.22%。项目支出236.96万元,占本年总支出16.7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28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56.34万元,增长63.83%。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年初余额和期末余额未纳入收入总额,二是2018年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三是2018年补发了公车改革补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11.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增加557万元,增加65.15%。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公用经费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411.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4.99万元,占公共预算支出83.22%,项目支出236.96,占公共预算支出16.78%。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85.92万元,占98.16%。住房保障支出26.04万元,占1.8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99.20万元,支出决算为1,411.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6.58%。

1.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支出(项)年初预算486.76万元,支出决算为1138.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3.8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人员增加,部分项目列支到该科目。

2.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166.3万元,支出决算为6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5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调整到行政运行中。

3.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5万元,支出决算为170.66万元, 完成的310.29%。主要原因为办公经费的增加。

4. .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10.6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调整。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年初预算26.04万元,实际支出26.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类)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基本缴费支出(项)支出,年初预算数65.10万元,决算支出0,主要原因为财政统一列支,未与单位结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临湘市纪律检查委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74.9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3.22%。其中:

人员经费696.74万元,占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59.30%,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78.25万元,占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40.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5.3万元,支出决算为3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7.7万元,支出决算为17.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减少0.39万元,减少 1.63 %,减少主要原因是我中央八项规定要求。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7.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是年度追加的预算),支出决算为1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我中央八项规定要求。  与上年相比减少0.1万元,下降0.5%,主要原因是我中央八项规定要求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6万元,占49.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7万元,占50.15%。其中: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7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490个,接待人次2800人次(包括陪同人员)。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我单位办案办访过程中,对象及办案人员的加班餐也有部分计入)。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6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机关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年初,我委对30万元以上的项目以及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向临湘市财政局绩效评价股进行了申报,今年5月份按市人大文件要求,我单位对本年度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自评结果,2018年度本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效果良好。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良好,,所有专项的日常财务管理均按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建立了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方案、日常有监督的管理机制,工作取得了好的成效,效能得到了提高。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中国共产党临湘市纪律检查委会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478.25万元。比2017年增加153.83万元,增长47.4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增加,另2017年有部分项目支出列支在基本支出中。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公共安全支出(类):是指用于内卫、消防等武装警察部队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是指用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费。

第五部分  附件

 

2018年度中国共产党临湘市纪律检查委会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