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工商业联合会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财政局   日期: 2018-09-12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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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临湘市工商联是中共临湘市委领导的临湘工商界组成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市委市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是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在《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的指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其主要职能职责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与临湘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的政治协商。

二是加强联系,服务企业。广泛联系会员,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建议。为企业做好宣传推介和法律维权服务,提供培训、融资、科技、法律和信息咨询服务。   

三是科学引导,积极教育。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推荐优秀分子担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引导他们落实科学发展观,诚信合法经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帮助会员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组织形式多样的活动,增强组织凝聚力,引导会员积极投身光彩事业、公益事业和新农村建设。

四是注重基础,强化党建。做好非公经济企业的党建工作,充分发挥非公经济企业党组织在引导企业更好发展上的战斗堡垒作用。

五是承办临湘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委托事项。

职数配备为主席1名,副主席2名,党组书记由统战部副部长担任。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临湘市工商业联合会部门决算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没有二级预算单位。内设综合性办公室。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90.96万元,比上年增加11.63%。总支出90.96万元,比上年增加11.63%。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90.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0.96万元,比上年增加11.63 %。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90.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96万元,比上年减少0.6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万元,上年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90.96万元,比上年增加11.63%。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90.96万元,比上年增加11.63%。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按功能分类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96万元,比上年减少0.6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万元,上年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0.96万元,比上年增加11.6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0.96万元,比上年增加11.63%。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0.96万元,比上年增加11.63%。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90.96万元,比上年增加11.63%。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0.96万元,比上年增加11.63%。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96万元,比上年减少0.6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万元,上年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90.96万元,比上年增加11.6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16万元,比上年增加12.18%。商品和服务支出38万元,比上年增加20.1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万元,比上年减少30.61%。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万元,决算数为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7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7万元,公务接待280批次1800人次。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减少0.5万元,临湘市工商业联合会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2017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临湘市工商业联合会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38万元。比2016年增加6.3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无实际采购额。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说明

2017年无重大项目资金。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是指用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临湘市工商业联合会2017年度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