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史志办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
来源:财政局   日期: 2017-05-17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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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主要职责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彻落实中央、省、市党史研究室党史工作法规、条例和要求,承担党史研究及宣传教育等工作;积极开展党史编研工作,对全市党史资料进行征集、研究、整理、编撰;贯彻执行地方志工作法规,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县地方志工作;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和其它地情文献;负责本市域内各类志书、年鉴的审稿、审批;依据程序开展地方志书审查验收;征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建立方志馆(库)、网站,培训地方志编纂人员,为公众提供服务;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无二级机构)

二、部门收支概括(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

(一)收入预算:2017年收入预算97.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97.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支出预算97.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8万元,一般商品服务支出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万元,项目支出38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分别列出,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5.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2017年史志办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xls

史志办整体支出申报表.xlsx

史志办项目支出申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