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编报说明
来源:政府办   日期: 2019-05-18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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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部门支出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5、部门支出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6、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7、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8、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9、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1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3、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4、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7、支出预算项目明细表

28、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29、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3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31、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附表)

32、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部门基本概况

1、单位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管理全市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市场。

(2)制订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地方、行业、基层的依法治理工作。

(3)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戒毒场所的管理工作。

(4)指导监督律师、法律顾问,管理全市的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5)指导监督公证业务活动,管理市公证处。

(6)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市法律援助中心。

(7)指导、监督全市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8)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9)指导人民调解员协会的工作。

(10)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指导仲裁机构登记管理工作。

(11)主管全市司法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指导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资质管理、质量管理和司法鉴定人专业教育培训工作。

(12)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司法行政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及相关人事工作,负责司法行政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和党群工作,协助县(市)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13)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单位机构设置

司法局内设办公室、行政计财股、法治宣传股、基层司法股、法律服务管理股和政工室,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管理服务中心、病残吸毒人员收支中心四个事业单位,下设14个司法所长安司法所、五里司法所、云湖司法所、羊楼司司法所、聂市司法所、江南司法所、黄盖司法所、坦渡司法所、白羊田司法所、桃林司法所、桃矿司法所、忠防司法所、詹桥司法所、长塘司法所,行业管理两个律师事务所和两个法律服务所,并在全市组建人民调解组织456个。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临湘市司法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临湘市司法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我单位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21、22、23、24表均为0。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774.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54.08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2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51.48 万元,主要是机构合并,人员增加,总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774.08万元,其中,公共安全662.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7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51.48万元,主要是机构合并,人员增加,总开支增加。

备注:2019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又包括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既包括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专项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774.08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 662.62万元,占 8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74 万元,占 10.3%;住房保障支出31.73 万元,占4.1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698.0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546.5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51.49万元,比重增加27.72%,主要是机构合并,人员增加,费用增加。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7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社区矫正项目经费、人民调解及法律援助项目经费等。其中:社区矫正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监督管理社区矫正人员等方面;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和人民调解政府购买服务支出26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和人民调解等购买服务方面;法律援助及人民调解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工作开支及相关补贴发放等方面。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7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社区矫正项目经费、人民调解及法律援助项目经费等。其中:社区矫正支出71万元,主要用于监督管理社区矫正人员等方面;法律援助及人民调解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工作开支及相关补贴发放等方面。项目总金额与上年持平,其中社区矫正较上年减少26万,比重下降36.62%,主要是将减少金额另设为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和人民调解等购买服务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0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6.7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5.36万元,上升29.13%。主要是机关运行经费提标。

备注:机关运行经费指本部门的运行经费,公开口径为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情况。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4.3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7.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减少0.04万元,主要是降低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5.1万元,拟召开临湘市学法考法工作推进、临湘市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会议,人数约200人次,主要包含传达全市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工作布置、小型座谈会等内容;培训费预算5.15万元,拟开展全市司法业务培训班等培训,人数160人次,主要内容为对全市司法系统各项业务进行专题培训。

4、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设备采购。详见预算公开表格中的政府采购预算表。

5、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本级重点项目资金(30万元及以上)预算数为45万元,其中:社区矫正项目45万元、与2018年项目经费持平。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774.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8.08万元,项目支出76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整体支出绩效情况:1、加强单位职能建设,提高单位履职水平和能力;2、加强预决算公开力度、严控三公经费;3、合理高效利用资金,使资金广泛服务于全市社会经济发展。

详见附表中预算公开表格中的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附表(表29、30、31)

6、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资产总计20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6.69万元,非流动资产161.81万元。截至上一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主要用途为执法执勤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19年拟新增配置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2019年司法局预算公开表.xlsx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政府采购预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