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临湘市财政局   日期: 2021-09-20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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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临湘市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临湘市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指导全市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市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申请;负责全市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报送备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论证说明。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监管工作;承办市政府为行政复议机关和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市政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赔偿案件;指导、协调市政府行政应诉事项;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负责对政府合同订立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政府重大合同订立之前的合法性审查;指导市政府有关民事法律事务。

(五)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指导、监督本局负责的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管理病残吸毒人员收治中心工作。

(八)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法治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

(十)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一)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临湘市司法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管理股、政府合同管理股、行政复议应诉股、行政计财股、法治宣传股、基层司法股、行政审批股、法律服务管理股、政工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临湘市司法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临湘市司法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临湘市司法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236.24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0.48万元,增长10.8%。主要原因是人员结构调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236.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36.2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236.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2.08万元,占68.93%;项目支出384.17万元,占31.0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36.24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0.48万元,增长10.8%。主要原因是人员结构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36.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0万元,增长10.8%,主要原因是人员结构调整。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36.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1122.36万元,占90.7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3.26万元,占5.93%;城乡社区(类)支出1万元,占0.08%;住房保障(类)支出39.63万元,占3.2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36.24万元,支出决算为1236.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28.19万元,支出决算为728.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年初预算为26万元,支出决算为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年初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制建设(项):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2万元,支出决算为1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7、公共安全支出(类)监狱(款)其他监狱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6.16万元,支出决算为136.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3.26万元,支出决算为73.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9.63万元,支出决算为39.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2.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7.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8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54.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1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28万元,支出决算为14.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7.14万元,支出决算为7.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减少0.02万元,减少0.28%,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7.14万元,支出决算为7.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减少0.16万元,减少2.19%,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14万元,占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14万元,占5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14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33个、来宾1338人次,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4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临湘市司法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4.3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5.69万元。减少14.2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6万元,用于召开基层业务股室会议,人数62人,内容为基层司法所业务骨干开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培训课程;开支培训费5万元,人数97人,内容为机关股室及二级机构业务人员相关部门业务培训。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辆2车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建立社区矫正人员监督、管理工作;

2、建立社区矫正人员档案及信息库;

3、进行社区矫正人员风险评估、集中教育、心理矫正工作;

4、预防矫正人员突发事件。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社区矫正人员档案、信息库健全;

2、完成社区矫正人员监督、管理工作;

3、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心理疏导及教育等工作;

4、无社区矫正人员突发事件。

自评结果良好。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年度绩效目标均已完成,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合格。所有专门的日常财务管理均按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建立了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方案、日常有监督的管理机制,工作取得了好的成效,效能得到了提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公共安全支出(类):是指用于内卫、消防等武装警察部队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

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0年临湘市司法局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