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
来源:政府办   日期: 2023-01-24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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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市司法局(机关)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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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一般性支出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2023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3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3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指导全市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市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申请;负责全市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报送备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论证说明。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监管工作;承办市政府为行政复议机关和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市政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赔偿案件;指导、协调市政府行政应诉事项;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负责对政府合同订立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政府重大合同订立之前的合法性审查;指导市政府有关民事法律事务。

5.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6.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7.指导、监督本局负责的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管理病残吸毒人员收治中心工作。

8.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9.负责全市法治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

10.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1.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临湘市司法局内设机构包括:司法局内设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管理股、政府合同管理股、行政复议应诉股、行政计财股、法治宣传股、基层司法股、行政审批股、法律服务管理股和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管理服务中心、病残吸毒人员收支中心四个事业单位,下设14个司法所长安司法所、五里司法所、云湖司法所、羊楼司司法所、聂市司法所、江南司法所、黄盖司法所、坦渡司法所、白羊田司法所、桃林司法所、桃矿司法所、忠防司法所、詹桥司法所、长塘司法所,行业管理两个律师事务所和两个法律服务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临湘市司法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本部门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等;支出包括保障单位机关及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869.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30.85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38.23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因为本单位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5、16、17、18、19表均为空。本单位没有抚恤费,所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为0.51万元,详见附件10、11表。

收入较去年减少47.9万元,主要是人员正常退休和调动减少人员经费。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869.08万元,其中,公共安全728.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5.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08万元,住房保障45.12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47.9万元,主要是人员正常退休和调动减少人员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830.85万元,比去年减少59.13万元,主要是人员正常退休和调动减少人员经费。其中,公共安全支出711.18万元,占85.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10万元,占7.47%;卫生健康支出29.16万元,占3.5%,住房保障支出28.41万元,占3.41%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2023年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711.18万元(2022年预算757.95万元(包括医保31.84万,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44万元),剔除医保和其他缴费36.28万元,2022年实际预算721.67万元,比去年减少10.49万元,降低1.45%。主要是人员正常退休和调动减少人员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 年预算数为62.10万元,比 2022 年减少 10.67万元,降低14.66%。主要是人员正常退休和调动减少人员经费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 (项)2023 年预算数为28.41万元,比 2022 年减少 10.85万元,降低27.63%。主要是人员正常退休和调动减少人员经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29.16万,2022年36.28万(2022年行政单位医疗支出未单独预算,并入2011201行政运行经费中),2023年较2022年减少7.12万元,减少19.62%,主要是人员正常退休和调动减少人员经费。

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724.8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598.15万元,人员经费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医疗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附加性支出及抚恤金等;公用经费126.7万元,公用经费用于办公费、日常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税金及附加费用、业务委托费、专用材料费、手续费、咨询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06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和人民调解购买服务及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支出28.00万元,主要用于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基本费用和直接费用,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和人民调解购买服务经费等方面;法制业务及行政复议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法制业务及行政复议工作经费等方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12.00万元,主要用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等方面;社区矫正支出36.0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在监管、教育改造社区矫正人员过程中,发生的社区矫正工作培训费、社区矫正调查评估费等方面;基层司法所工作经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司法所各项工作、业务开展所需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26.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0.5万元,下降7.65%,主要是人员正常退休正常调动经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机关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3万元,拟召开临湘市学法考法工作推进会、临湘市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治政府建设等会议,人数约300人,内容为传达全市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调解、法治建设等工作部署;培训费预算1万元,拟减少培训,开源节流;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2023年本级重点项目资金(30万元及以上)预算数为36万元,其中:社区矫正项目36万元。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869.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3.08万元,项目支出106万元。

详见附表中预算公开表格中的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项目支出绩效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附表(表21、22、23)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本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2023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 2023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 2023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6.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

7.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

8.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 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0.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如有空表,请在表格下面备注说明。

临湘市司法局(机关)部门预算批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