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编报说明
来源:财政局   日期: 2018-02-28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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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概况

1、主要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岳阳市统计工作的方针策和统计法律法规,研究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的改革,完成国家、省、岳阳市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市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及乡镇(街道办事处)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与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搜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负责社情民意调查工作。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粮食监测、畜禽监测、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社情民意、农村住户、城镇住户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者备案乡镇(街道办事处)统计调查项目和市直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协助乡镇(街道办事处)管理乡镇(街道办事处)统计站工作,指导全市统计专业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称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全市统计科研、统计教育、统计宣传工作。

(十)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单位机构设置

统计局属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5个职能股室,但财务核算仅有一个核算单位。5个职能股室财务均为独立。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统计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统计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480641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806413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  268413元,主要是工资调整,增加了经济普查工作所致。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4806413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4806413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68413 元,主要是职工工资调整增加及增加经济普查工作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06413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916413.36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890000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市县专项补助等。其中:联网直报支出430000元,主要用于各专业上报数据IP补助、农业普查200000元,主要用于农业普查资料编辑、数据质量抽查及各项扫尾工作、经济普查1000000元,用于经济普查宣传、印刷、试点、培训、办公等,统计业务专项1260000元,主要用于住户调查、劳动力抽样调查、样本轮换、粮食监测统计、畜禽监测统计、统计培训、统计争先创优等方面。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8000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77000元,上升 74.03%。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16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41600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减少

3 00   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7年基本持平。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财政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0000元。

4、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说明

2018年本级重点项目资金(300000元及以上)预算数为2690000元,其中联网直报网报经费430000元,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1000000元,统计专项业务1260000元。2018年本级重点项目资金(300000元及以上)预算比2017年增加171000元。原因为2018年整合预算项目。

5、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6、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5、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6、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附件:2018年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