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信访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财政局   日期: 2019-09-26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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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临湘市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处理市内外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市委、市政府提供信访信息,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为市委、市政府了解民情、调处矛盾纠纷和重大信访问题制定有关方针政策,提供决策参考意见和建议。

(二)承办、督办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及上级领导批转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有关部门和下级信访机关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情况。

(三)协调处理跨县市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人民群众赴京、赴省、赴岳阳市、到临湘市上访和异常上访,协助处理集体上访和突发性群体事件。

(四)办理市本级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指导全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

(五)指导全市信访业务工作,总结乡镇、市直各部门单位信访工作的经验;组织开展信访工作专题调研,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了解并掌握全市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提高信访干部素质,组织信访干部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临湘市信访局设有3个股室:办公室、接访督查室和办信室,1个二级机构: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所有预决算统一纳入局机关本级。

第二部分 临湘市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临湘市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支总计317.71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40.81万元,增长14.74%。主要原因:1是今年信访应急事件增加,为维护社会稳定,处理应急事件增拔经费;2是补发了职工公车补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317.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1.37万元,比上年增加5.65%。占本年总收入88.56%。其他收入36.34万元,比上年增加243.49%。占本年总收入11.44%。主要原因:1是今年信访应急事件增加,为维护社会稳定,处理应急事件增拔经费;2是补发了职工公车补贴。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17.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7.71万元,占本年总支出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1.37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05万元,增长5.65%。主要原因:1是今年信访应急事件增加,为维护社会稳定,处理应急事件增拔经费;2是补发了职工公车补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1.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56%。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增加15万元,增加5.65%。主要原因:1是今年信访应急事件增加,为维护社会稳定,处理应急事件增拔经费;2是补发了职工公车补贴。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拨款支出281.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1.37万元,占100%。

(三)财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1.45万元,支出决算为281.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4.11%。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1是今年信访应急事件增加,为维护社会稳定,处理应急事件增拔经费;2是补发职工公车补贴。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21.63万元,支出决算为121.63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年初预算为49.82万元,支出决算为159.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0.6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是今年信访应急事件增加,为维护社会稳定,处理应急事件增拔经费;2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1.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1.63万元,占基本出的43.22%,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59.74万元,占基本支出56.7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6万元,完成预算的6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支出预算数为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6万元,完成预算的6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0.05万元,减少9.05%,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6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万元,全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个、接待人次80人次。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无项目支出,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无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重点绩效评价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临湘市信访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159.74万元。比2017年减少5.55万元,减少3.36%,主要是单位维修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临湘市财政局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辆0车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等。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等。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临湘市信访局2018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