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政府办   日期: 2019-09-26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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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四、“三公”经费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临湘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行使文化市场管理的行政处罚权;

(二)、组织协调市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和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组织全市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

(三)、负责查处演出、娱乐、网吧及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子游戏、美术品销售、文物经营,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等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查处安装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接受播放电影电视、广播电视广告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负责文化市场及文化市场生产经营活动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受理行政执法中的听证、行政应诉工作。

(五)、承担市文化市场管理领导小组和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临湘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部门决算仅包括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临湘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临湘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支总计299.8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45.31万元,增长17.8%。2018年人员工资福利及公用经费的增加、网络监管平台的监控和维护经费增加所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299.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3.14万元,比上年减少10.69%。占本年总收入71.09%。其他收入86.6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99.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9.82万元,占本年总支出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3.14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8万元,减少15.22%。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的减少。2018年财政减少文化市场管理专项经费3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3.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1.09%。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减少38万元,减少15.22%。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的减少。2018年财政减少文化市场管理专项经费3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13.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2.84万元,占95.17%。住房保障支出10.3万元,占4.83%。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2.23万元,支出决算为213.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单位积极组织其他收入。其中: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罚没收入30万元。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68.04万元,比上年增加17.92%。商品和服务支出44.04万元,比上年减少47.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6万元,比上年减少95.7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湘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3.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0%。其中:

人员经费16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3%,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4.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1.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决算1.5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8个、来宾340人次,主要是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整体支出绩效情况为:1、加强单位职能建设,提高单位履职水平和能力;2、加强预决算公开力度,严控三公经费;3、合理高效利用资金,使资金广泛服务于全市社会经济发展。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本年度无项目支出,所以无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本年度无重点绩效评价。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临湘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44.04万元。比2017年减少39.85万元。下降46%。主要原因是:2017年建成执法监管平台所用固定资产的购置费用4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33.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8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2020年拟新增配置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是指用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018年度临湘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