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博物馆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财政局   日期: 2018-09-12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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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临湘博物馆为临湘市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二级机构,主要职能:

①、收藏展览文物,弘扬民族文化;

②、负责文物展览、文物市场的稽查工作;

③、征集流散文物;

④、负责宣传文博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临湘市博物馆部门决算为一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报表分别单独公开。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263.6万元,比上年减少28.15%。总支出263.6万元,比上年减少28.15%。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26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4.21万元,比上年增加131.54 %。其他收入69.38万元,比上年减少74.82%。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263.6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63.6万元,比上年减少26.65%。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194.21万元,比上年增加112.53%。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194.21万元,比上年增加112.53%。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按功能分类如下: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4.21万元,比上年增加131.54%。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4.21万元,比上年增加131.5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94.21万元,比上年增加131.54%。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4.21万元,比上年增加131.54%。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144.21万元,比上年增加71.93%。用于项目支出的收入50万元,上年无用于项目支出的收入。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94.21万元,比上年增加131.54%。按功能分类: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4.21万元,比上年增加131.54%。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144.21万元,比上年增加71.9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4.66万元,比上年增加32.69%。商品和服务支出39.55万元,比上年增加690.38%。项目支出50万元,上年无项目支出。其中:其他资本性支出50万元,上年无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万元,决算数为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1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1万元,公务接待4批次110人次。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减少0.15万元,临湘市博物馆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2017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临湘市博物馆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39.55万元。比2016年增加34.5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无实际采购额。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说明

本年度无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

(五)政府性基金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是指用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附件:临湘市博物馆2017年度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