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临湘市水利局(汇总)部门决算
来源:财政局   日期: 2020-09-30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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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

临湘市水利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临湘市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临湘市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指导全市水利普法工作,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并指挥全市防汛抗旱工作,指导农村水利工作,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水利科技和外事等工作,并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临相市水利局有局机关和二级机构共8个,临相市长江大堤养护中心、(内设计财股、办公室、工程股、党建办)临湘市铁山咀电排站(办公室、财务室、人事科及工会)临湘市鸭栏电排站(站长办公室、财务室、办公室)临湘市龙源水资源保护中心(下设办公室,财务室,调度室、党建办公室、河长办公室、水政执法中心。)临湘市忠防水资源保护中心(办公室财务室、水政监察室)临湘市团湾水资源保护中心(下设办公室、财务办公室,工程办公室)临湘市移民服务中心(办公室、后扶股、财务股和部门预算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决算为汇总决算,纳入编制范围的决算单位包括:

1、临湘市水利局本级

2、龙源水资源保护中心

3、团湾水资源保护中心

4、忠防水资源保护中心

5、临湘市长江大堤养护中心

6、铁山咀电排站

7、鸭栏电排管理站

8、库区移民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临湘市水利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临湘市水利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45,895.82万元,与2018年相比,本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未进行汇总公开。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4,128.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206.66万元,占88.8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02.08万元,占4.99%。事业收入263.46万元,占0.6%。其他收入2456.06万元,占5.5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3,531.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38.4万元,占12.03%。项目支出38293.56万元,占87.97%。本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3121.18万元,与2018年相比,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未进行汇总公开。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9200.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05%。与2018年度相比,本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未进行汇总公开。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9200.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5.69万元,占0.4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23.35万元,占4.91%;节能环保(类)支出714万元,占1.82%;农林水(类)支出38099.34万元,占97.19%;住房保障(类)支出44.07万元,占0.11%;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31万元,占0.08%;其他(类)支出168万元,占0.4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77.26万元,支出决算为39200.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61.43万元,支出决算为61.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48.00万元,支出决算为48.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3.26万元,支出决算为43.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3.00万元,支出决算为1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77.18万元,支出决算为177.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14.53万元,支出决算为14.5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一位退休干部死亡。

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08.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沟渠疏浚项目。

8、节能环保支出(类)可再生能源(款)可再生能源(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小水电项目。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59.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江南垸灌区节水改造及水利工程维修项目。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163.15万元,支出决算为2171.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河长制评优奖励。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83.17万元,支出决算为33246.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黄盖湖防洪治理项目。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

年初预算为9.50万元,支出决算为304.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河湖划界和水利工程维修项目。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目。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

年初预算为2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1.6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小型水库管护费。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田水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8.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16.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项目。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0.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农村人畜饮水项目。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农村人畜饮水项目。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44.07万元,支出决算为44.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国农粮油差价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移民项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22.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71.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251.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

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1.33万元,支出决算为33.71万元,完成预算的81.56%,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为0万元。   本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无法与上年对比。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9.8万元,支出决算为8.64万元,完成预算的88.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本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无法与上年对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1.53万元,支出决算为25.07万元,完成预算的79.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本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无法与上年对比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8.64万元,占25.63%。公务接待费决算25.07万元,占74.37%。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9.8万元,支出决算为8.64万元,完成预算的88.16%,主要是继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费用有所节约。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8.64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机关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1.53万元,支出决算为25.07万元,完成预算的79.51%,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5.07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临湘市水利局(汇总)2019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761个、接待人次593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年初结转和结余1712.08万元,2019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2202.08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4.99%。本年支出1944.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47%。项目支出1944.6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969.51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我单位在编制预算时同步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在进行项目申报时同步申报绩效目标,对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明确了开支范围和内容,确定预算项目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和评价标准,为绩效控制、绩效分析、绩效评价打下好的基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调研项目情况、实施项目评价、审核评价报告等程序,加强了绩效评价管理与资金监管、监督检查工作的相互融合,绩效评价在预算分配、预算执行、结果应用的全过程管理机制不断完善。

通过对项目实施过程以及运行情况的跟踪管理,全面掌握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对资金投入、资金使用方向、项目实施产生的效益有了总体把握,进一步提高资金的支出效益。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良好。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对2019年专项资金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其中黄盖湖防洪治理项目、中小河流治理、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防汛抗旱、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江南垸灌区节水改造、沟渠疏浚等项目。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实行专户管理;专项资金严格用于申报的专门项目,无截流、挤占、挪用、抽逃资金问题;会计核算真实、规范,无违反财经纪律的其他问题。重点绩效评价结果良好。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湘市水利局(汇总)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2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76万元。减少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会议费0.72万元,用于召开临湘市水利工作、水法宣传、防汛抗旱等,人数350人,内容包括传达全市水利工作、水法宣传、防汛抗旱工作等;培训费预算2.74万元,用于开展全市水利系统培训班、全市水利业务培训班等,人数240人,内容为对全市水利系统各项业务进行专题培训。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临湘市水利局(本级)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41.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临湘市水利局(汇总)共有车辆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主要用于水利项目使用、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之外公务用途的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7台(套),单价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公共安全支出(类):是指用于内卫、消防等武装警察部队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是指用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费。

2019年度临湘市水利局部门决算表(汇总).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