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畜牧水产局2018年部门预算汇总编报说明
来源:财政局   日期: 2018-02-28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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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临湘市畜牧水产局现有人数208人,其中在职131人(全额81人、自筹50人),退休77人(全额61人、自筹16人)。部门预算包括临湘市畜牧水产局机关本级预算和所属二级机构在内的汇总情况。

1、临湘市畜牧水产局机关现有人数127人,其中在职81人(全额81),退休46人。

2、临湘市种猪种鸡场现有人数6人,其中在职6人(自筹6人)。

3、临湘市白沙洲畜牧良种场现有人数12人,其中在职7人(自筹7人),退休5人(自筹5人)。

4、临湘市中山湖水产站现有人数2人,其中在职1人(自筹1人),退休1人(自筹1人)。。

5、临湘市横河堤养殖场现有人数5人,其中在职2人(自筹2人),退休3人(自筹3人)。

6、临湘市畜牧服务中心现有人数43人,其中在职25人(自筹25人),退休18人(全额15人、自筹3人)。

7、临湘市蜂业管理站现有人数5人,其中在职5人(自筹5人)。

8、临湘市新建水产站现有人数8人,其中在职4人(自筹4人),退休4人(自筹4人)。

二、预算安排情况

预算总收入11948752.67元,其中:经费拨款7524613.95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00000.00元;其他收入4224138.72元。

1、畜牧水产局机关收入7724613.95元,其中:经费拨款7324613.95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00000.00元;其他收入200000.00元。

2、种猪种鸡场收入461997.00元,其中:其他收入461997.00万元。

3、白沙洲畜牧良种场收入765626.68元,其中:经费拨款200000.00元;其他收入565626.68元。

4、中山湖水产站收入83035.96元,其中:其他收入83035.96元

5、横河堤养殖场收入165990.84元,其中:其他收入165990.84元

6、服务中心收入1977828.72元,其中:其他收入1977828.72元

7、蜂业管理站收入421762.80元,其中:其他收入421762.80万元

8、新建水产站收入347896.72元,其中:其他收入347896.72元

预算总支出11948752.67元,其中:基本支出11098752.67元(工资福利支出10201472.67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8740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支出23280.00元);项目支出850000.00元(见附表)。

1、临湘市畜牧水产局机关预算总支出7724613.95元,其中:基本支出7074613.95元(工资福利支出6493333.95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580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支出23280.00元);项目支出650000.00元(见附表)。

2、临湘市种猪种鸡场预算总支出461997.00元,其中:基本支出461997.00元(工资福利支出425997.00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6000.00元。

3、临湘市白沙洲畜牧良种场预算总支出765626.68元,其中:基本支出565626.68元(工资福利支出518626.68元、一般商品和服支出47000.00元);项目支出200000.00元(见附表)。

4、临湘市中山湖水产站预算总支出83035.96元,其中:基本支出83035.96元(工资福利支出76035.96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7000.00元)。

5、临湘市横河堤养殖场预算总支出165990.84元,其中:基本支出165990.84元(工资福利支出150990.84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5000.00元)。

6、临湘市畜牧服务中心预算总支出1977828.72元,其中:基本支出1977828.72元(工资福利支出1824828.72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53000.00元)。

7、临湘市蜂业管理站预算总支出421762.80元,其中:基本支出421762.80元(工资福利支出391762.80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0000.00元)。

8、临湘市新建水产站预算总支出347896.72元,其中:基本支出347896.72元(工资福利支出319896.72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8000.00元)。

三、非税收入及其他收入情况说明

今年计划200000.00元,其他收入200000.00元。

根据湘政办发[2015]109号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2017年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若干意见)精神。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和国有资产(资源)处置收入等全面实行收支脱钩,收入全部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统筹安排,不再直接返还执收执罚单位和处置单位。2018年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他非税收入实行“收入全部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统筹安排”的办法,单位超收收入或财政未核定征收计划而实现的各项非税收入,由单位提出申请并报政府领导研究同意后统筹安排,原则上公务员及参公单位、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财政最高安排40%用于弥补单位运转经费不足及项目经费,经费自筹事业单位财政最高安排50%用于弥补单位运转经费不足及项目经费(特定单位除外)。非税收入计划一经核定,必须严格执行。

四、其他说明

1.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说明

2018年度没有重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