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畜牧水产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来源:财政局   日期: 2018-02-28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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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概况

1、单位职能

临湘市畜牧水产局是临湘市人民政府直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主管全市畜牧业、渔业。负责研究拟定全市畜牧业和渔业发展战略,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指导性计划,提出全市畜牧业和渔业发展政策建议,引导产业结构合理调整和资源合理配置;负责全市种畜禽、水产种苗、牧草种子、兽药、兽医医疗器械、饲料药物添加剂的质量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负责地方畜禽水产品种资源保护、开发利用;负责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负责畜产资源、草地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及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渔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保护渔业资源;负责渔船检验和渔船港安全监督管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负责全市兽医行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承担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组织实施动物疫病的控制与扑灭;组织畜牧业和渔业重大项目的申报、审核。畜牧水产局2018年现有人员127人,其中在职全额81人,退休46人。

2、单位机构设置

临湘市畜牧水产局内设办公室、畜牧工作站、水产工作站、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中心、渔政管理站、畜禽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生猪定点屠宰办等站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畜牧水产局此预算说明只有本级,不包括二级预算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772.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32.4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00.00万元,其他收入20.0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94.26万元,主要是津补贴提标以及增加专项资金预算等。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772.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772.4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94.26万元,主要是要是津补贴提标以及增加专项资金预算支出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2.4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687.4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65.0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生猪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重大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经费、国有渔牧场补助及征收成本等。其中:生猪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30.00万元,用于无害化相关补贴及费用;重大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经费10.00万元,用于动物防疫及检疫工作开支;国有渔牧场补助23.00万元,用于国有渔牧场综合改革补助;征收经费成本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非税收入征缴等各方面的开支。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80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8.40万元,下降50.83%。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3.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7年持平。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局(本级)无政府采购预算。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年末固定资产799.14万元。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5、政府性基金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6、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情况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绩效预算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根据湘政办发[2015]109号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2017年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若干意见)精神。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和国有资产(资源)处置收入等全面实行收支脱钩,收入全部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统筹安排,不再直接返还执收执罚单位和处置单位。2018年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他非税收入实行“收入全部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统筹安排”的办法,单位超收收入或财政未核定征收计划而实现的各项非税收入,由单位提出申请并报政府领导研究同意后统筹安排,原则上公务员及参公单位、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财政最高安排40%用于弥补单位运转经费不足及项目经费,经费自筹事业单位财政最高安排50%用于弥补单位运转经费不足及项目经费(特定单位除外)。非税收入计划一经核定,必须严格执行。

附件:畜牧水产局2018年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