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农业机械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财政局   日期: 2018-09-13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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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能

 

农机局职能

临湘市农业机械管理局(简称农机局),为市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

1、贯彻执行农业机械化的法律、规章,负责农机行政执法和监督,对农业机械及其操作人进行安全管理,确保农业机械作业安全。

2、研究提出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重大技术措施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指导全市农业机械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机械信息网络建设;研究拟订农业机械基层服务组织及服务规范;负责组织农业机械投入抗灾救灾工作。

4、根据农业机械化产业政策,研究提出本市农业机械化产业发展建议,引导农田作业、植保、畜牧、渔业、农副产品加工、设施农业等农业机械化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

5、研究拟订农业机械化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参与研究拟订有关农业机械化科技政策,组织重大农业机械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指导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开发。

6、依法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及操作人的维护监理;负责农机产品的日常监督;组织全市农业机械用油的储备、调运、供应工作。

7、研究提出发展农机化事业的各项资金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农业机械化各类经济指标的统计工作。

8、主管全市各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的业务工作。

9、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农机局交办的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包括农业机械管理局机关及二级机构。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1,203.31万元,比上年减少18.01%。总支出1,203.31万元,比上年减少18.01%。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1,203.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00.58万元,比上年减少14.59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3万元,比上年减少95.58%。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1,203.3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9万元,比上年增加51.72%。农林水支出1152.67万元,比上年减少16.12%。其他支出2.73万元,比上年减少95.58%。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1203.31万元,比上年减少18.0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0.58万元,比上年减少14.5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3万元,比上年减少95.58%。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1203.31万元,比上年减少18.0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0.58万元,比上年减少14.5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3万元,比上年减少95.58%。

按功能分类如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9万元,比上年增加51.72%。农林水支出1152.67万元,比上年减少16.12%。其他支出2.73万元,比上年减少95.58%。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00.58万元,比上年减少14.5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00.58万元,比上年减少14.59%。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00.58万元,比上年减少14.59%。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587.58万元,比上年增加28.93%。用于项目支出的收入613万元,比上年减少35.47%。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00.58万元,比上年减少14.59%。按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9万元,比上年增加51.72%。农林水支出1152.67万元,比上年减少16.12%。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587.58万元,比上年增加28.9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2.38万元,比上年增加54.56%。商品和服务支出60.71万元,比上年减少31.3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3.8万元,比上年增加9.29%。其他资本性支出0.68万元,比上年减少90.38%。项目支出613万元,比上年减少35.47%。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13万元,比上年减少35.47%。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01万元,决算数为7.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3.7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3.79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3.22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3.22万元,公务接待97批次497人次。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减少0.390000000000001万元,临湘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2017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2.73万元,比上年减少95.58%,本年支出2.73万元,比上年减少95.58%,基本支出2.73万元,比上年减少95.58%,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临湘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61.39万元。比2016年减少34.1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60.23万元,其中:服务60.23万元;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53万元,其中:服务5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年末共有车辆1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说明

2017年本级重点项目资金(30万元及以上)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预算数为 300000元,。2017年本级重点项目资金(30万元及以上)水稻育插秧技术推广决算数为   300000,其中    300000  元,达到年初绩效目标。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附件:临湘市农业机械管理局2017年度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