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森林公安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财政局   日期: 2019-09-26 12:54
浏览量:1 | | | |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 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8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临湘市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依法保护全市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维护林区治安秩序;依法查处各类

破坏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治安秩序;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安全、影

响林区治安秩序稳定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林业行政案件;承担全市森林防

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1、综合办公室

    2、刑侦治安股

    3、森林消防股

    4、法制股

    5、司法鉴定中心

    6、路南派出所

    7、路中派出所

    8、路北派出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临湘市森林公安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构成包括:临湘市森林公安局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临湘市森林公安局 2018 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临湘市森林公安局 2018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 年度收、支总计 1,155.44万元,与 2017 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 156.83 万元,增长 15.7%。主要原因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总计1,155.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5.4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总计 690.3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570.23 万元,占82.6%。项目支出 120.15 万元,占本年总支出 17.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 1155.44 万元,与 2017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 187.19 万元,增长 19.33%。主要原因是: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 690.38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与2017 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277.87 万元,减少 28.7%。主要原因是:2018年有部分森林防火林带项目资金暂未支付。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690.38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20 万元,占 2.9%。公共安全(类)支出 118.3 万元,占 17.13%。农林水(类)支出532.43 万元,占 77.12%。住房保障(类)支出 19.65 万元,占 2.85%。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452.65万元,支出决算为 690.3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52%。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级领导审批拨付我局办理“10.30”专案经费20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类)武装警察(款)森林(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9.51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中功能科目调整。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67.88万元,支出决算为1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中功能科目调整。 

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432.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0.1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中功能科目调整。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执法与监督(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省级拨来2018年度转移支付资金。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级领导专项审批拨付森林防火专项经费。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5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中功能科目调整。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9.65万元,支出决算为19.65万元,完成预算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养老保险缴费(项):年初预算为49.1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中功能科目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570.23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413.09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72.44%。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57.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7.5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 40 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9.97 万元,完成预算的 99.9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3.5万元,支出决算为13.49万元,完成预算的99.9 %,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与上年相比减少4.44万元,减少24.7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6.5万元,支出决算为26.47万元,完成预算的99.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有所增加。与上年相比增加8.62万元,增长48.2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办理“10.30”特大非法狩猎案,遍及湖南、湖北、广东、广西、贵州、河南等省多个市县区,公车运行维护费用相应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13.49 万元, 占 33.75%;因公出国 (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6.47万元,占66.2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49万元,全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70个、接待人次1350人次。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6.4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47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年度绩效目标均已完成,所有专项的日常财务管理均按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建立了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方案、日常有监督的管理机制,工作取得了好的成效,效能得到了提高。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良好。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实行专户管理;专项资金严格用于申报的专门项目,无截流、挤占、挪用、抽逃资金问题;会计核算真实、规范,无违反财经纪律的其他问题。

重点绩效评价结果良好。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 年临湘市森林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 157.15 万元。比 2017 年增加 97 万元,增长 39%。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公务交通补贴的发放和补发,及办理“10.30”专案费用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临湘市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16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用于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

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

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

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

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公共安全支出(类):是指用于内卫、消防等武装警察部队的支出,包括

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

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

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

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

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

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

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

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

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

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

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

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

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

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

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

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

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

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

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

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

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

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

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

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

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

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被装购置费:反映法院、检察院、政府各部门以及军队(含武警)的被装

购置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

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

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

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

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

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

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

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

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

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

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员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

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

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

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

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

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

金。

第五部分 附件

2018年度临湘市森林公安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