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林业局系统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汇总公开
来源:财政局   日期: 2016-05-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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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市林业局2016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说明

一、单位主要职责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作为市政府的组成部门,我局的主要职责为:

1.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

3.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湿地保护工作。

5.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石漠化防治工作。

6.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7.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

8.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的责任。

9.制定全市林业产业发展政策,合理调整林业产业发展布局,促使林业产业协调发展。

10.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

11.参与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12.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的建设。

13.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预算单位组成:林业局局机关以及荆竹山林场、药菇山林场、白石园林场、国有苗圃等四个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收支概括(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

(一)收入预算:2016年收入预算2125.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64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00万元,中央财政补助收入144.4万元,其他收入236.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支出预算2125.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58.60万元,一般商品服务支出12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0.3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108万元,项目支出102.8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分别列出,其中:农林水事务2125.8万元)。此次预算支出中,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2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152.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5.5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4.56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比2015年度增加了63.7万元,因为从2016年起荆竹山林场、药菇山林场、白石园林场、国有苗圃等四个二级机构纳入财政预算单位,所以导致三公经费预算增加了66.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增加了27.54万元,公车运行及维护费38.56万元(荆竹山林场因森林防火需要购买了一辆防火车辆)。实际林业局机关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度减少了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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