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生态能源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财政局   日期: 2019-09-26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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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四、“三公”经费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临湘市生态能源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我单位是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农业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业务股。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不含二级机构。主要职能为:贯彻实施《节约能源法》和《可再生能源法》,负责农村能源和节能统计工作,负责本市农村能源(沼气、太阳能等)开发和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开发利用本市农村能源资源。指导农村能源产业和服务体系建设,对农村用能情况进行检查,施行农村能源产品和设备、技术标准的质量监督,负责行业监督管理。组织申报农村能源技术推广、技术改造等项目,负责对备案的沼气工程项目验收、审查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农村能源技术研究、推广普及应用和技术培训工作,管理行业内工作人员从业资格许可及技术等级。

二、机构设置

(一) 内设机构设置。

临湘市生态能源服务中心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内设机构有办公室、业务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临湘市生态能源服务中心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根据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没有二级机构,为一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报表单独公开)。

第二部分 临湘市生态能源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临湘市生态能源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支总计167.7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141万元,减少45.64%。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收支减少132万元。(2017年度大型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基建项目资金120万元,2018年度没有这个项目资金;2017年度岳阳市农村能源建设资金24万元,2018年度岳阳市农村能源建设资金只有12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16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7.86万元,比上年减少46.94%。占本年总收入94.13%。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收支减少132万元。(2017年度大型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基建项目资金120万元,2018年度没有这个项目资金;2017年度岳阳市农村能源建设资金24万元,2018年度岳阳市农村能源建设资金只有12万元)。其他收入9.84万元,比上年减少10.55%。占本年总收入5.87%。

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6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7万元,占本年总支出74.96%。项目支出42万元,占本年总支出25.04%。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7.86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40万元,减少46.94%。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收入、支出减少132万元。(2017年度大型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基建项目资金120万元,2018年度没有这个项目资金;2017年度岳阳市农村能源建设资金24万元,2018年度岳阳市农村能源建设资金只有1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7.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13%。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减少140万元,减少46.94%。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减少132万元。(2017年度大型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基建项目资金120万元,2018年度没有这个项目资金;2017年度岳阳市农村能源建设资金24万元,2018年度岳阳市农村能源建设资金只有1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57.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节能环保支出45.65万元,占28.92%。农林水支出106.02万元,占67.16%。住房保障支出6.19万元,占3.92%。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2.86万元,支出决算为157.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7%。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上调,导致预算拨款增加。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88.33万元,比上年减少22.79%。商品和服务支出27.53万元,比上年增加202.99%。项目支出42万元,比上年减少75.86%。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2万元,比上年减少22.22%。

其中:

1、节能环保(类)能源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0.65万元,支出决算为40.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节能环保(类)能源管理事务(款)其他能源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9.02万元,支出决算为64.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47%;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村公益事业(项)年初预算为42万元,支出决算为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6.19万元,支出决算为6.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湘市生态能源服务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5.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76.24%其中:

人员经费88.33万元,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7.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23.7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92万元,支出决算为0.91万元,完成预算的98.9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92万元,支出决算为0.91万元,完成预算的98.91%,与上年相比减少0.01万元,减少0.0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决算0.91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92万元,支出决算为0.91万元,完成预算的98.91%,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91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临湘市生态能源服务中心2018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5个、接待人次19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照绩效目标,对预算执行过程以及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跟踪监控。认真执行了年初部门预算和财政政策要求,有效防止了超预算;认真学习了财经法规,严格执行了财经纪律,防止了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认真落实了有关资金要求。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预算绩效管理要求。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良好。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年度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为合格。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实行专户管理;专项资金严格用于申报的专门项目,无截流、挤占、挪用、抽逃资金问题;会计核算真实、规范,无违反财经纪律的其他问题。重点绩效评价结果良好。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临湘市生态能源服务中心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27.5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了5万元,增加了22.19%。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安全生产大排查增加了印刷费用和差旅费用,因车改补发增加了其他交通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辆0车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第五部分 附件

2018年度临湘市生态能源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