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国有苗圃2017年度部门预算
来源:财政局   日期: 2017-06-01 15:51
浏览量:1 | | | |

临湘市国有苗圃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管理国有苗圃,促进林业发展。负责名、优、特、希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及为搞好丘岗地的开发和发挥创造高效林业提供种苗服务。

2、机构设置

临湘市国有苗圃属于临湘市林业局二级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临湘市国有苗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临湘市国有苗圃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只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部分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公共财政拨款及其他收入,事业单位的经营收入不包含在内;支出仅包括一般商品服务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4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万元,比2016年增加了1.4万元(2017年新増2个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其他收入27.3万元,较去年减少了191.9万元,主要是剔除了单位的自主经营收入。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支出预算数41.3万元,其中,一般商品服务支出6.2万元,比上年节约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1万元,比上年节约2.3万元。本年工资福利支出由单位自筹,因此此项预算没包含在内。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万元,具体用于对职工个人和家庭的生活补助。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0.8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8 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增加了9.8万元,是因为购置了一台生产用小货车。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苗圃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