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财政局   日期: 2018-09-12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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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1、职责调整

增加承担省人防办下放的人防工程拆除审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审批、省管建筑工程项目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认可(人防工程建筑面积在1500平方米以下)的有关职责。

2、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人民防空的基本战略方案,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根据国家批准的防护类别、防护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审批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3)组织和指导制定城市人民防空方案;监督检查群众防空组织建设、训练;配合应急救援、抢险救灾工作。

(4)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负责实施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建设和人防通信信息化建设,保障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畅通;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

(5)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根据国家和省制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实施计划、审批和质量管理;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平时开发利用;监督落实人民防空在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中的要求。

(6)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核、生、化”三防知识,提高人民防空技能;组织指导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

(7)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编制市本级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8)推广应用人民防空科技成果。

(9)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斗争。

(10)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和市人武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机构情况

我办2016年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委、市政府批准,由全额事业单位改革为行政单位。(附临办[2016]43号通知)内设综合股、工程股、法规股、指通股、政工人事股、计财股6个股室,下设指挥通信管理站一个二级机构,财政全额预算拨款。

2、人员情况

全额拨款单位总编制数17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包括1名工勤编制,由全额事业编制转入机关);下设指挥通信站全额事业编制7人。与上年相比,人员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一名行政编制人员(为组织安排调入我办),减少一名事业编制人员(个人原因辞职),年末在职人数与2016年相比实际无变化。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240.07万元,比上年增加15.28%。总支出240.07万元,比上年增加15.28%。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240.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0.07万元,比上年增加21.71 %。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240.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0.07万元,比上年增加21.71%。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240.07万元,比上年增加15.28%。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240.07万元,比上年增加15.28%。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按功能分类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0.07万元,比上年增加21.71%。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0.07万元,比上年增加21.7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40.07万元,比上年增加21.71%。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0.07万元,比上年增加21.71%。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240.07万元,比上年增加21.71%。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40.07万元,比上年增加21.71%。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0.07万元,比上年增加21.71%。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240.07万元,比上年增加21.7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7.62万元,比上年减少7.29%。商品和服务支出110.1万元,比上年增加9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84万元,比上年增加30.28%。其他资本性支出6.5万元,比上年减少46.95%。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5万元,决算数为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2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3.5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1.8万元,公务接待10批次100人次。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减少1.78万元,临湘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2017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临湘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116.6万元。比2016年增加47.59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无实际采购额。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年末共有车辆1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说明

2017年本级重点项目资金(30万元及以上)预算数为90万元,主要是征收业务费。2017年本级重点项目资金(30万元及以上)决算数为90万元,达到年初绩效目标。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反映政府用于信息网络方面的支出。如计算机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建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附件:临湘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7年度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