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2020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临湘市财政局   日期: 2021-09-20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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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

临湘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临湘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临湘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负责统一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负责建筑市场行政管理;负责全市施工队伍的管理及资质等级的审查和申报;负责对全市建筑业各种数据的统计上报、安全管理和劳动保险统筹工作;负责统一办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核查受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筑构件厂的资质等级,监督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对受监工程进行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对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和安全行为进行监督;负责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处理和仲裁;参与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临湘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单位内设机构为本级预算,无下属单位或机构。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临湘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或机构。

第二部分 临湘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临湘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970.84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6万元,减少4.51%。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调减。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70.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0.44万元,占35.07%;事业收入630.4万元,占64.9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70.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0.84万元,占100%;项目支出9万元,占1.1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40.44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5万元,减少4.21%。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调减。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0.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5.07%。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5万元,减少4.21%,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调减。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0.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67万元,占5.19%;城乡社区(类)支出309.52万元,占90.92%;住房保障(类)支出13.25万元,占3.8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36.54万元,支出决算为340.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6%。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17.6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7.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139.6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3.52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2.7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上调,导致预算拨款增加。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16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66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数为13.2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0.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7.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53.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03万元,支出决算为3.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04万元,支出决算为1.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98万元,支出决算为1.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4万元,占34.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8万元,占65.3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8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98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临湘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2020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0个、接待人次48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4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机关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临湘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单位性质为经费自理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无会议费开支。培训费开支2.2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质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人数约50人。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临湘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共有车辆3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之外公务用途的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工程质量监督及定额测定经费:全年监管项目77个,总建筑面职247万平方米,总造价55亿元,竣工验收32个。

2.安全服务经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年开展起重机械、坚持“强执法,防事故”、“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和“打非治违”等专项整治12次。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工程质量监督及定额测定经费:工程报建率、竣工验收合格率等均达100%,全年共监管项目56个,项目创省优质工程2个,市优质工程4个,省安全标准化优良工地7个,省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5个,市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6个,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行业质量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2、安全服务经费:坚持严打严治,“强执法,防事故”,全年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19次,下发整改、停工通知306份,对发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7个项目,按“一单四制”上报交办督办,目前,所有隐患均已全部整改到位并销号。对落实整改不到位的下发黄牌警示4个,红牌警示10个,项目经理扣分5人。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和个人共记录不良行为22个。全市在建项目,已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全年共录入省厅工地实名管理平台7247人,做到了在建项目覆盖率100%;实名制管理率100%;实名制考勤率100%;实名制工资发放率100%。我市实名制管理在岳阳市排名第一,并在岳阳市住建局作为典型进行发言和推介经验。

3、本单位本年度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良好。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1.工程质量监督及定额测定经费:

(1)加强建筑市场的规范管理,保证工程报建率、施工安全合格率、竣工验收合格率达100%,工程优良率达40%以上。

(2)加强建筑质量监督管理,确保报建受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为零。

2.安全服务经费:

(1)加强建筑质量安全管理,确保报建受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为零。

(2)创新建设项目管理,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管理,提升建筑监管力度。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的技术控制,落实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指纹考勤管理。

3、本单位年度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为合格。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第五部分 附件

临湘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