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临湘市政府门户网站   日期: 2023-09-15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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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度

  临湘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湘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湘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负责统一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

  (二)负责建筑市场行政管理;

  (三)负责全市施工队伍的管理及资质等级的审查和申报;

  (四)负责对全市建筑业各种数据的统计上报、安全管理工作;

  (五)负责统一办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核查受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筑构件厂的资质等级,监督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对受监工程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六)负责对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和安全行为进行监督;

  (七)负责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处理和仲裁;

  (八)参与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本单位内设办公室、综合室、质监室、建筑材料检测中心、市场管理室、财务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临湘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单位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或机构。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817.7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9.14万元,增长18.75%,主要是因为根据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性质,在编人员纳入视同全额预算,人员经费得到了保障。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817.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7.78万元,占74.32%;事业收入210万元,占25.6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817.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7.78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07.7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10.24万元,增长104.27%,主要是因为根据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性质,在编人员纳入视同全额预算,人员经费得到了保障。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07.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4.32%,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10.24万元,增长104.27%,在编人员纳入视同全额预算,人员经费得到了保障。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07.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7.18万元,占12.70%;城乡社区(类)支出488.40万元,占80.36%;住房保障(类)支出42.20万元,占6.9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39.88万元,支出决算为607.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58%。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77.1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7.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278.5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46.41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24.3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一类单位绩效奖未纳入年初预算。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14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2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数为42.2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2.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7.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80.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4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27.5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53%,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差旅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70万元,支出决算为2.14万元,完成预算的18.29%,其中:

  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与上年一致;

  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与决算,与上年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2万元,支出决算为1.04万元,完成预算的47.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9.5万元,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预算的11.58%,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0.25万元,减少18.5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0万元,占51.4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4万元,占48.6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2个、来宾90人次,主要是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及上级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4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性质为非行政、非参公事业单位,决算报表中无机关运行经费。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无会议费开支。开支培训费1.5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人数约50人,内容为质安、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等;未举办各类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之外公务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我站全年监管项目49个,总建筑面职172.17万平方米,总造价43.06亿元,竣工验收项目11个,竣工验收备案项目13个,获省优质工程项目1个、市优质工程项目3个。工程报建率、质量安全受监率等均达100%。。

  2、今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安全事故,保障我市建筑安全形势稳定。我局至今共召开安全生产会议26次,年初成立三年行动专班,制定了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考核细则、实施方案等规定,重点突出季节性施工及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全系统政治站位,形成了全局干部职工团结一心,守土有责,履职尽责。

  3、全年共监管项目49个,获省优质工程项目1个、市优质工程项目3个。工程报建率、质量安全受监率等均达100%。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行业质量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4、按照“四不两直”和“双随机”的方式,结合三年行动及“强监督、遏事故,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严格执法,按监督管理制度及项目监督计划,对全市在建项目起重设备、脚手架、支模架、雨季汛期、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农民工实名制、扬尘治理等为重点进行日常检查。今年至今下发整改通知326份;停工通知21份;设备限制使用通知17份;记红黄牌警示32起,其中红警示相关责任个人8人,红牌警示相关责任单位3家,黄警示相关责任个人19 人,黄牌警示相关责任单位2家;约谈相关项目9个;记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一般不良行为记录个人13起,严重不良行为记录个人17起,记严重不良行为记录企业5家;对8个建筑安全隐患,建立了隐患清单,纳入“一单四制”管理;对违法违规问题移交城管局立案7起。

  5、以质量安全考评为抓手,严控优良评分项目比例,严守考评不合格项目认定,达到优良必优、不合格必改的监管合理目标。今年考评项目49个,其中质量优良15个次,安全优良22个次,质量考评不合格2个次,安全考评不合格2个次,并及时将考评信息录入监管平台,对考评不合格的项目按规定上报至省质安总站和市质安站,实行差别化管理,加大督查频率,加强监管力度,跟踪督促提升行业水平。

  6、加强建筑市场的规范管理,保证工程报建率、施工安全合格率、竣工验收合格率达100%,工程优良率达40%以上。

  7、加强建筑质量监督管理,确保报建受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为零。

  8、加强建筑质量安全管理,确保报建受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为零。

  9、创新建设项目管理,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管理,提升建筑监管力度。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的技术控制,落实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指纹考勤管理。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对于绩效评价的认识不够深入,把预算绩效简单等同于工作目标、工作考核和业务管理。

  (2)绩效目标和指标往往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制定,对项目执行过程有效约束不够,存在一定的偏差。需要加强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

  (3)在绩效考评指标的设计上,部分特色指标缺乏数据支持和可行的分析测评,绩效指标体系有待完善。需要规范绩效评价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相关信息完整、可靠,客观公正地反映项目资金实际使用和产生的绩效状况,为今后该项目实施方向及管理方式的改进提供指导。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附件:

临湘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1)(2).XLS

附件2、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建工站)(2).doc

附件3、建工站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整体)(1)(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