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0-08
临湘市烟花爆炸限放管理执法大队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财政局   日期: 2018-09-13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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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我单位主要职能是依法管理和制止城区各单位和个人随意、随地、随时燃放烟花爆竹维护城市良好秩序,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另负责全市燃气用水市场的统一规划、提供管理保障,负责本市燃气用水市场秩序的维护和管理,违章用水查处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是建设局下属的二级机构。由烟花爆竹限放大队和燃气用水办合并而来。无二级机构。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354.76万元,比上年增加29.96%。总支出354.76万元,比上年增加29.47%。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354.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6.54万元,比上年增加45.78 %。其他收入18.22万元,比上年减少56.73%。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354.76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40万元,比上年减少85.4%。农林水支出314.76万元,上年无农林水支出。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336.54万元,比上年增加45.78%。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336.54万元,比上年增加45.78%。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按功能分类如下:城乡社区支出40万元,比上年减少82.67%。农林水支出296.54万元,上年无农林水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6.54万元,比上年增加45.7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36.54万元,比上年增加45.78%。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6.54万元,比上年增加45.78%。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336.54万元,比上年增加45.78%。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36.54万元,比上年增加45.78%。按功能分类:城乡社区支出40万元,比上年减少82.67%。农林水支出296.54万元,上年无农林水支出。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336.54万元,比上年增加45.7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6.78万元,比上年增加37.24%。商品和服务支出39.76万元,比上年增加213.84%。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64万元,决算数为10.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8.8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8.89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76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1.76万元,公务接待32批次300人次。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减少0.0800000000000001万元,临湘市烟花爆炸限放管理执法大队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2017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临湘市烟花爆炸限放管理执法大队单位性质为经费自理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0.27万元,其中:货物0.27万元;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0.27万元,其中:货物0.2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年末共有车辆2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说明

2017年本级重点项目资金预算数为40万元,其中工作经费40万元。2017年本级重点项目资金决算数为 40万元,其中 工作经费40万元,基本达到年初绩效目标。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被装购置费:反映法院、检察院、政府各部门以及军队(含武警)的被装购置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附件:临湘市烟花爆炸限放管理执法大队2017年度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