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长河管理中心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临湘市政府   日期: 2017-05-17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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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河管理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长河管理中心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长河管理中心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长河管理中心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长河管理中心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主要负责城市防洪抗旱和白云湖公园管理工作,职能非常薄弱。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长河管理中心现有干部职工48人,其中全额编制7人,差额编制3人,自筹编制17人,无编制人员12人,劳务派遣人员9人;根据市委三定方案为纯公益类事业单位,无任何执收职能,财务运转完全靠财政拨付、供养。

第二部分  长河管理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长河管理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长河管理中心单位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491万元,财政拨款支出491万元;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351万元,财政拨款支出351万元,比上年度增加28.6%。

二、关于长河管理中心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491万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31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5万元,专项金费收入335万元。

三、关于长河管理中心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491万元,工资支出156万元,白云湖公园支出305万元,防洪30万元。

四、关于长河管理中心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年初预算数49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40万元,主要是白云湖用电设施及小品的维修。五、关于长河管理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4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3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5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40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及社保费用。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年初预算数4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3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5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年初决算数49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30万元,津贴补贴7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68万元,办公费1万元,差旅费2万元,接待费8万元,其他费用203万元。白云湖公园管理绿化、保洁人员增加,基础设施维护等。

五、关于长河管理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年初决算数49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30万元,津贴补贴7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68万元,办公费1万元,差旅费2万元,接待费8万元,其他费用203万元。白云湖公园管理绿化、保洁人员增加,基础设施维护等。

六、关于长河管理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决数为17.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 8.1 万元,比预算增加 0.1 万元,增加 1 %,公务接待共 批 575 人次,增减原因为:白云湖公园接待的人数经常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9.6 万元,比预算减少49.4 万元,是由于白云湖公园2016年未购置工具车辆。

七、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4万元,比2015年增加64万元,增30%。主要原因是:白云湖公园人员增加及基础设施维护、用电及电器维修等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游艇、电瓶车;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2016年长河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