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建设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财政局   日期: 2018-09-13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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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住建部门职能涵盖城市建设、工程质安监管,以及城市环境秩序、市政设施、绿化亮化、供水供气、公共聚集场所等多个方面的管理,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紧密,概括起来共有四大类行政管理职能。一是拟订实施城市建设管理的发展规划,城建重点项目库的建设管理,城市综合开发和旧城改造,指导与协调重点建设工程,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的矛盾和问题。二是负责建设行业和建筑市场的管理,包括企业资质、工程报建、招标投标、质安监督,以及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和应用。三是统筹协调城市市容市貌、供水排水、燃气限放、户外广告、城市路灯、园林绿化、公共设施等管理,以及中心城区节能减排、防洪排涝、休闲广场等工程项目的建设、维护与管理。四是承担全市村镇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渔民上岸工作,参与全市建制镇、乡集镇规划编制和方案评审,指导全市重点镇的建设,特色景观旅游名镇的申报和管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下辖环卫、市政、城管3个副科级单位,以及建工、园林、路灯、星河、长河、燃气限放、污水、聂市古镇保护、自来水、振宇建筑公司10个事、企业单位,内设村镇建设股、政策法规股、城管股、纪检室、重点工程办公室等10个职能股室,全系统共有干部职工1600多人;下设13个党支部,共有党员600多名。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1,111.38万元,比上年减少29.85%。总支出1,111.38万元,比上年减少29.85%。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1,111.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64.38万元,比上年减少30.66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7万元,比上年减少26.86%。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1,111.38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万元,上年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97万元,比上年增加975.01%。城乡社区支出976.42万元,比上年增加109.09%。农林水支出62万元,比上年减少91.79%。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1111.38万元,比上年减少29.8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4.38万元,比上年减少30.6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7万元,比上年减少26.86%。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1111.38万元,比上年减少29.8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4.38万元,比上年减少30.6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7万元,比上年减少26.86%。

按功能分类如下: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万元,上年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97万元,比上年增加975.01%。城乡社区支出976.42万元,比上年增加109.09%。农林水支出62万元,比上年减少91.79%。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64.38万元,比上年减少30.6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64.38万元,比上年减少30.66%。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64.38万元,比上年减少30.66%。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604.38万元,比上年增加62.69%。用于项目支出的收入260万元,比上年减少70.29%。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64.38万元,比上年减少30.66%。按功能分类: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万元,上年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97万元,比上年增加975.01%。城乡社区支出729.42万元,比上年增加312.14%。农林水支出62万元,比上年减少91.79%。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604.38万元,比上年增加62.6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9.46万元,比上年增加17.16%。商品和服务支出69.41万元,比上年增加380.7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9.92万元,比上年增加1218.36%。其他资本性支出25.59万元,上年无其他资本性支出。项目支出260万元,比上年减少70.29%。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60万元,比上年减少70.29%。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3.05万元,决算数为33.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2.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2.65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30.4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30.4万元,公务接待200批次1800人次。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2017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247万元,比上年减少26.86%,本年支出247万元,比上年减少26.86%,基本支出247万元,比上年减少26.86%,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临湘市建设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95万元。比2016年增加80.5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1426.87万元,其中:货物684.03万元;工程184.77万元;服务558.07万元;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1255.64万元,其中:货物601.94万元;工程162.6万元;服务491.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年末共有车辆2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说明

2017年本级重点项目资金(30万元及以上)预算数为260万元,其中60万元为公共设施用水,200万为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2017年本级重点项目资金(30万元及以上)决算数260万    元,其中60万元为公共设施用水,200万为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均达到年初绩效目标。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是指用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附件:临湘市建设局2017年度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