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财政局   日期: 2018-09-13 13:42
浏览量:1 | | | |

一、主要职能

临湘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所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二级机构,主要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发放及离退休人员生存认证审核,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临湘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所部门决算属一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报表分别单独公开, 2017年底,全市纳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的干部职工17013人,其中,在职在编12422人(含本单位10人),退休4591人。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4,402.44万元,比上年增加135.05%。总支出4,402.44万元,比上年增加135.05%。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4,402.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02.44万元,比上年增加135.05 %。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4,402.44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6.44万元,上年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06万元,比上年增加129.9%。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4402.44万元,比上年增加135.05%。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4402.44万元,比上年增加135.05%。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按功能分类如下: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6.44万元,上年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06万元,比上年增加129.9%。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02.44万元,比上年增加135.0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402.44万元,比上年增加135.05%。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02.44万元,比上年增加135.05%。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4402.44万元,比上年增加135.05%。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402.44万元,比上年增加135.05%。按功能分类: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6.44万元,上年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06万元,比上年增加129.9%。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4402.44万元,比上年增加135.0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8.48万元,比上年增加56.23%。商品和服务支出43.96万元,比上年增加8.5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00万元,比上年增加139.55%。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02万元,决算数为8.9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9.02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8.91万元,公务接待72批次1230人次。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减少0.119999999999999万元,临湘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所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2017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临湘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所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无实际采购额。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说明

无重点项目

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数为400000元。2017年专项资金决算数为400000 元,专项资金结余0元,达到年初绩效目标。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是指用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取暖费: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附件:临湘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所2017年度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