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临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决算
来源:财政局   日期: 2020-09-30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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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临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临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临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在原卫生防疫站的基础上,于2003年11月组建成立,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临湘市卫生健康局,核定编制54人,现有工作人员80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7人,高级职称7人,中级职称34人。中心承担全市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实验室检测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指导等七大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临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有干部职工104人(其中在职人员80人,离退休人员24人),下设14业务科室和3个职能科室。主要业务科室有急性传染病防治科(应急办)、结核病防治科、艾滋病防治科、免疫规划科、职业病防治科、学校卫生科、慢性病防治科、体检科、检验科、卫生监测科、质控科、健康教育科、预防医学门诊。3个职能科室为办公室、账务科、人事科。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临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不包括二级机构,单独公开。

第二部分 临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临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535.84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11万元,减少0.7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535.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0.29万元,占49.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775.55万元,占50.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同,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535.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1.58万元,占67.82%。项目支出494.26万元,占32.1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同,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60.29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08.07万元,增长37.6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中小学生结核病筛查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60.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9.5%。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8.07万元,增长37.6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中小学生结核病筛查项目支出,社保基数调高,工资普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60.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卫生健康(类)支出760.29万元,占10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60.29万元,支出决算为76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年初预算为500.29万元,支出决算为50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般公共服务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为16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6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原因是增加了中小学生结核病筛查项目支出10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0.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0.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

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96万元,支出决算为2.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10.39万元,减少100%,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96万元,支出决算为2.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减少7.39万元,减少71.40%,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2.9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2.96万元,支出决算为2.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96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机关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组织对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资金 26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162.5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中心今年已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98.5分,结果为“良好”。全年预算数为 160万元,执行数为260万元,完成预算的 162.5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有效完成艾滋病综合防治各项任务指标,通过工作开展探索出了符合我市特点的有效防治模式,使艾滋病防治工作有效持续开展。 二是切实提高了疫苗接种率,有效的控制了青少年及儿童免疫规划疫苗相关传染病的发病。三是规范了全市共有23家报告单位死因报告工作,提升全市死因监测工作的质量。四是提高医务人员对重性精神疾病规范化治疗的能力,完善社区对重性精神疾病的防治和管理,建立项目实施单位、医院和社区一体化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指导各社区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医生定期随访,监督患者服药、观察病情,有利于提高精神病患者的治愈率及生活质量,减少了精神病患者的致残率和肇事率。五是提升了全市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结核病诊断、治疗、管理等服务能力,有效落实学生结核病严控“五早”,即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防控、早密筛。提高了结核病发现率和治愈率。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艾滋病防治工作人员数量和能力不足,基层防治队伍不稳定,多部门合作有少数部门和单位缺乏工作主动性,没有认真履行自身工作职责,部门之间缺乏有效交流沟通,项目经费使用没有指导性文件,许多实际支出费用因无文件依据,无法报帐。

二是精神病人发现和管理困难。由于居民对精神健康认识不足,一旦发现家人有精神健康方面有问题,第一想到的不是就医治疗,而是不让邻居朋友知道,隐瞒病史,导致我们基层医务人员入户调查难度增加,发现患者渠道不足。且基层医疗机构没有专业的精神科医务人员,虽然组织各种培训,由于重性精神疾病这一病种专业性强,我们的工作人员重性精神疾病这方面的专业素养还有待提高,才能更好的为患者服务。

三是市级医疗机构对疑似结核病患者转诊力度不够,导致肺结核患者到位率低。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上门访视力度,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将访视的目的与意义深入到患者的心中,让患者深刻认识到访视带给他们的好处,站在患者的立场考虑问题,尽可能的及时掌握患者的第一手现场资料。

二是加强病人的发现力度,强化归口管理:提高结核病人的发现、报告与转诊率,加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沟通与合作,动员医务人员做好患者的健康宣教工作。

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我中心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有艾滋病综合防治、免疫规划、结核病防治、死因监测、重性精神疾病管理项目、中小学生结核病筛查项目资金共计260万元。为确保各项目工作顺利推进,在目标方案中明确了项目范围、项目实施、考核及项目经费使用原则等,这一系列有效措施对全市重点传染病的防治取得了显著成效。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良好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不列报。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支出为0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为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比重为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临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有车辆3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之外公务用途的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

第五部分附件

2019年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