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临湘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财政局   日期: 2018-09-13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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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湖南临湘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是经国务院备案的省级开发区,下设两个园区,形成“一园两区”的格局,园区实行四个“一站式”服务,入园企业享受政府给予的优惠政策、筹建期市级行政规划费全免、用水、用电价格全优、服务全程代办、管理全封闭等特殊优惠政策和优质服务。园区主要职能体现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市政府的有关决定、命令;

2、负责拟定园区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优惠政策以及各项具体管理办法、服务工作规定,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3、牵头协调有关部门为入园企业开辟绿色通道,负责入园企业和施工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及法制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行政综合执法;

4、负责园区项目招商引资工作;

5、管理、协调市相关部门设在园区的派出机构或分支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湖南临湘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决算指管委会本级决算。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7,962.44万元,比上年增加46.58%。总支出6,574.09万元,比上年增加21.02%。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7,962.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62.44万元,比上年增加97.33 %。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6,574.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51.15万元,比上年减少10.96%。科学技术支出94.94万元,上年无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02万元,上年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节能环保支出2626万元,比上年增加2017.7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00万元,比上年减少64.29%。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7962.44万元,比上年增加46.58%。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6574.09万元,比上年增加21.02%。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按功能分类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51.15万元,比上年减少10.96%。科学技术支出94.94万元,上年无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02万元,上年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节能环保支出2626万元,比上年增加2017.7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00万元,比上年减少64.29%。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62.44万元,比上年增加97.3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574.09万元,比上年增加62.92%。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62.44万元,比上年增加97.33%。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924.92万元,比上年减少66.4%。用于项目支出的收入7037.52万元,比上年增加448.89%。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574.09万元,比上年增加62.92%。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51.15万元,比上年减少10.96%。科学技术支出94.94万元,上年无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02万元,上年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节能环保支出2626万元,比上年增加2017.7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00万元,比上年减少64.29%。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924.92万元,比上年减少66.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7.6万元,比上年增加21.7%。商品和服务支出385.77万元,比上年减少2.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2.5万元,比上年增加20.3%。其他资本性支出9.05万元,比上年减少5.49%。项目支出5649.17万元,比上年增加340.61%。其中: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5649.17万元,比上年增加340.61%。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0.5万元,决算数为19.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5.7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4.5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13.78万元,公务接待335批次1752人次。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减少1.02万元,湖南临湘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2017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湖南临湘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394.82万元。比2016年减少192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1449.92万元,其中:工程1163.17万元;服务286.75万元;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1304.09万元,其中:工程1023.59万元;服务280.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年末共有车辆1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说明

本年度无重点项目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科学技术支出(类):是指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是指用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附件:湖南临湘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