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临湘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临湘市财政局   日期: 2021-09-20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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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湖南临湘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湖南临湘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湖南临湘工业园区管委会是经国务院备案的省级开发区,下设两个园区,形成“一园两区”的格局,园区实行四个“一站式”服务,入园企业享受政府给予的优惠政策、筹建期市级行政规划费全免、用水、用电价格全优、服务全程代办、管理全封闭等特殊优惠政策和优质服务。主要职责体现如下: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关于工业园区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园区的发展、建设规划和产业政策,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2)制定工业园区具体的管理办法和优惠政策。

(3)负责园区的统一规划,统一招商,统一开发,统一管理,引导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项目向园区集中。

(4)协调园区内供排水、供电、通讯、有线电视、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开发建设。

(5)负责园区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等核准工作。

(6)协助投资商办理项目所需的各项手续。

(7)负责园区内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入股的初审工作。

(8)按照规定处理好园区内各企业的涉外事务:协调、沟通园区内各企业之间,企业同各级政府、各部门的关系,及时调处园区内各企业间、园区内企业同园区外各方面的矛盾和纠纷。

(9)负责园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的行政执法工作。

(10)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湖南临湘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单位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管理部、招商发展部、安全环保部、社会事务部、规划建设部、财务管理中心、三湾工作部、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湖南临湘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不包括二级机构,单独公开。

第二部分

湖南临湘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湖南临湘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48,288.58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0,681.55万元,增长534.7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产业扶持资金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7,686.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686.5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6945.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9.37万元,占1.57%;项目支出46,206.21万元,占98.4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8,288.58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0,681.55万元,增长534.7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产业扶持资金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319.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1.98%。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335万元,增长47.7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产业扶持资金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319.5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318.93万元,占61.23%;科学技术(类)支出3319.44万元,占32.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41万元,占0.43%;节能环保(类)支出600万元,占5.81%;城乡社区(类)支出2万元,占0.02%;农林水(类)支出3万元,占0.03%;住房保障(类)支出31.81万元,占0.3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319.58万元,支出决算为10,319.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81.61万元,支出决算为181.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137.31万元,支出决算为6,137.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3、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319.44万元,支出决算为3,319.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2.41万元,支出决算为42.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为上年结转指标。

6、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为上年结转指标。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31.81万元,支出决算为31.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9.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2.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2.0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206.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7.9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3.5万元,支出决算为19.3万元,完成预算的13.45%,其中: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5.6万元,完成预算的93.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37.5万元,支出决算为13.7万元,完成预算的9.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6万元,占29.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7万元,占70.98%。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6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机关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7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3.7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湖南临湘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49个、接待人次172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36926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77.43%。本年支出366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02%。项目支出3662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00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湖南临湘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6.96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3.86万元,用于召开招商工作会议,参加人数约80人,内容为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落地,有效推进园区产业转型升级;召开企业安全生产调度会及工作部署会,参加人数约100人,内容为通报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统筹梳理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安全部署各项重点工作等。开支培训费7.22万元,用于招商引资业务培训约15人,内容为学习最新招商引资政策、法规,以及业务知识,提升工作效率及招商质量,推进各地区间的交流,招商信息共享、资源联动;用于企业安全环保等培训,参加人数约40人,内容为提升园区建设项目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完善环保架构和环保管理制度。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9.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3.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0.4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5.5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湖南临湘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共有车辆2辆。其中: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之外公务用途的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60.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9.58%。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20年度部门决算量化考评良好。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年度绩效目标均已完成,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为合格。所有专项的日常财务管理均按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建立了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方案、日常有监督的管理机制,工作取得了好的成效,效能得到了提高。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实行专户管理;专项资金严格用于申报的专门项目,无截流、挤占、挪用、抽逃资金问题;会计核算真实、规范,无违反财经纪律的其他问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是指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是指用于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项目,包括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湖南临湘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