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临湘市聂市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来源:财政局   日期: 2020-09-30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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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

临湘市聂市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聂市镇人民政府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临湘市聂市镇人民政府

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临湘市聂市镇党委、政府主要承担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的重大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聂市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包括:

1.党政办公室

2.党建办公室

3.经济发展办公室

4.社会事务办公室

5.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6.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聂市镇人民政府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构成包括:聂市镇人民政府单位本级决算,不包含下属机构及单位。

 

 

 

 

 

 

 

 

 

 

第二部分

 

临湘市聂市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3,459.33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617.26万元,增长21.7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标准上调,导致预算拨款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459.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30.33万元,占99.1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万元,占0.8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459.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09.88万元,占81.23%。项目支出649.45万元,占18.7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459.33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17.26万元,增长21.7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标准上调,导致预算拨款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30.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6%。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00万元,增长21.2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标准上调,导致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30.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44.9万元,占42.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万元,占0.0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1.74万元,占5.59%;节能环保(类)支出10万元,占0.29%;城乡社区(类)支出28万元,占0.82%;农林水(类)支出1492.38万元,占43.51%;住房保障(类)支出266.31万元,占7.76%;其他(类)支出24万元,占0.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430.33万元,支出决算为3,43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750.78万元,支出决算为750.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5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40.50万元,支出决算为40.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其他税收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16万元,支出决算为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99.96万元,支出决算为599.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69万元,支出决算为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90.78万元,支出决算为90.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

年初预算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8.96万元,支出决算为18.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其他污染减排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23万元,支出决算为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85.03万元,支出决算为785.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田水利(项)。

年初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7万元,支出决算为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1、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21.95万元,支出决算为221.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90万元,支出决算为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261.4万元,支出决算为26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27万元,支出决算为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6、农林水支出(类)目标价格补贴(款)其他目标价格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7、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30万元,支出决算为2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36.31万元,支出决算为36.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0、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4万元,支出决算为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80.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38.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642.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6.87万元,支出决算为36.8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6.87万元,支出决算为36.8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6.87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6.87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737个、来宾8000人次,主要是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29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84%。比上年增加141.67%,本年支出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84%。比上年增加141.67%,基本支出29万元,比上年增加141.67%,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镇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6个,资金649.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镇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8.5分,结果为“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49.45万元,执行数为649.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镇机关及下属各村、社区的6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财政资金效益较为明显,通过系列活动的组织开展、工程项目的建设等,我镇在解决扶贫帮扶、保障性住房、安全饮水及村级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发现的主要问题:绩效目标设定不够细致、不够合理。

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调整预算。在设定量化细化的绩效目标时,更加科学合理的设置绩效指标年度指标值,项目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真正发挥绩效管理的作用。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湘市聂市镇人民政府单位性质为其他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不列报。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7.40万元,用于召开本年度全镇党员及干部工作会议,人数350人,内容为全镇三级干部大会及其他大型会议;开支培训费3.86万元,用于开展干部培训,人数300人,内容为全镇干部职工及村级政策培训;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主要是活动未开展。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临湘市聂市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8.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68.5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4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辆0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是指用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

助学金:反映各类学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学生贷款、出国留学(实习)人员生活费,青少年业余体校学员伙食补助费和生活费补贴,按照协议由我方负担或享受我方奖学金的来华留学生、进修生生活费等。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

2019年临湘市聂市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