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18 年中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
来源:财政局   日期: 2018-03-06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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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农指〔 2017 〕 213 号

各市州、 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 2018 年部分农业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财农〔 2017 〕 155 号)精神, 经研究,现预拨你市(州、 省直管县市)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 万元, 相应列入 2018 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 “2130199 其他农业支出 ” ,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50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 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 本次下达的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为预安排资金,省里将根据你市(州、 省直管县市) 2017 年核定的计税面积内的实际种植面积、 双季稻种植面积来确定你市(州、 省直管县市) 2018 年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额度, 并进行结算。 上述资金使用等相关问题, 将另行下文明确, 届时各县市区再将补贴资金兑付到农民手中。

2 、 各地财政部门要会同农业部门按照《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 2017 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定工作的通知》(湘财农函 ﹝ 2017 ﹞ 1 号)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辖区内 2017 年计税面积内的实际种植面积、 双季稻种植面积的核定工作,于 12 月 18 日前将以上两种种植面积数据报送相关市州,各市州于 12 月 22 日前汇总所辖县市区数据报送至省财政厅农业处和省农委粮油处。

3 、 本次下达的补贴资金统一通过财政部门在农业发展银行开设的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下拨,国库不再调度资金。

湖南省财政厅

2017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