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建指〔 2017 〕 112 号
有关市州、 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 2017 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 财建〔 2017 〕 138 号)和省发展改革委、 省扶贫办、 省财政厅《关于下达湖南省 2017 年易地扶贫搬迁规模及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湘发改投资〔 2017 〕 311 号), 现下达你市(州、 县) 2017 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第一批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 万元。 此款列 2016 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 “ 2130504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 经济科目 “ 309 基本建设支出 ” 。
请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履行好相关职能, 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的真实性、 合法性负责, 切实加强项目审核。 同时,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规定, 严格项目 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性、 规范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