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教指〔 2017 〕 92 号
:
为进一步推动落实国家助学贷款等学生资助政策,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下达 2017 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等教育)的通知》(财科教〔 2017 〕 69 号) 和你单位 2016-2017 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等学生资助工作开展情况,现一次性下达你单位 2017 年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中央资金 万元, 具体金额、 支出功能科目见附件,经济科目 列入 “30299 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 ” 。
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开展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以及全日 制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相关工作, 不得用于发放奖金等人员支出。 各单位要加强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附件: 1
临湘市——2017年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xls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2017 年 1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