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洞庭湖区农业机械化提升工程剩余资金的通知
来源:财政局   日期: 2018-02-05 17:54
浏览量:1 | | | |

湘财农指〔 2017 〕 281 号

相关市州、 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为推进实施洞庭湖区农业机械化提升工程, 我厅已预拨部分资金。 经商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现下达你市(州、 县) 剩余专项资金 万元,用于现代农机合作社建设、 粮油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区创建、 现代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奖励和先进适用农机产品购置奖补,具体项目、 金额见附件, 其中 “ 先进适用农机产品购置奖补 ” 列入 2017 年度支出功能科目 “2130122 农业生产支持补贴 ” , 支出经济科目 列 “30310 生产补贴 ” ; “ 粮油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区 ” 、 “ 现代农机合作社 ” 、 “2016 年示范社 ” 和 “2017 年示范社 ” 均列入 2017 年度支出功能科目 “20130106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 ” , 支出经济科目 列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 。

请及时拨付资金, 加强资金监管, 确保专款专用,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1 、 洞庭湖区农业机械化提升工程资金安排表.xls

2 、 洞庭湖区农业机械化提升工程现代农机合作社建设项目 扶持名单.xls

3 、 洞庭湖区农业机械化提升工程现代农机合作社.xls

湖南省财政厅

2017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