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7 年度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财政局   日期: 2017-09-06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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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财行指〔 2017 〕 4 号

按照《关于印发 < 湖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细则(实行) > 的通知》 ( 湘组发〔 2008 〕 7 号 ) 及《关于印发 < 岳阳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试行)> 的通知》 ( 岳组发〔 2008 〕 59 号 ) 精神及有关要求, 市财政每年按照 2022 元 / 人的标准对大学生村官配套生活补补贴。根据市委组织部大学生村官人数口径, 现一次性下达你县(市、 区) 2017  年度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市级补助资金 万元, 相应列入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 “ 2130152 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 ” ,经济分类科目 “ 303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 。

接此通知后, 请及时、 足额将补助资金发放到位, 同时加强专项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 2017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市级补助资金安排表(临湘市).xls

2017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市级补助资金安排表.xls

岳阳市财政局

2017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