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
根据你市(州、 县) 反映的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 经研究,现一次性下达你市(州、 县) 政法单位补助经费 万元, 具体项目 及科目 见附件。 请尽快将资金拨付到用款单位, 并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 2017年部分市县政法单位补助经费安排表(分发)(临湘市).xls
湖南省财政厅
2017 年 7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