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7-12-01
长安文化创意园PPP项目建设情况汇报
来源:临湘市文旅广新局   日期: 2017-06-20 11:28
浏览量:1 | | | |

一、长安文化创意园PPP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1、项目位置

长安文化创意园位于临湘市城西入口,107国道、长白路、临湘大道三路交汇处,原众旺水泥厂厂区及周边地区,规划用地约350亩。

2、项目背景

一是项目发展有机遇。2016 年是我国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开局之年。规划强调要加快发展现代文化旅游,加强非遗保护,推进文化生态创新,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促进文化与科技、信息、旅游、体育、金融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地方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整理与开发,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近两年,国家又出台一系列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PPP模式文件,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2016年我市又被授予全国第二批全域旅游试点县。这些政策的出台和机遇,与市委市政府重视本土文化资源的保护开发,推动全景临湘、全域旅游,加快实施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把我市打造成为具有深刻历史内涵、崇高精神追求、强大文化实力和广泛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名城的战略思想相一致,机遇难得、千载难逢。

二是地理位置有优势。长白路巴嘴坳地段为临湘市城区西入口,是岳阳进入临湘市城区的必经之路,是五尖山国家森林公园的入园要道,京广铁路、武广高铁、107国道穿境而过。将该地段开发出来,既可以改变城市脏乱差现象,又可以提升城市形象,给往来临湘的外地客人留下良好印象。

三是文化传承有需要。我市地处湖南最北端,山多地少,文化底蕴深厚,1992年获“全国文化先进县”称号。但目前文化设施多处于旧、小、散的现状,远远达不到创建省级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标准,与全国文化先进县的要求相差甚远,也无法满足人民群众对于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更不具有文化旅游开发功能和文化遗产的有效挖掘、保护、传承临湘丰厚的历史人文资源。

3、项目目标

该项目是市委市政府为打造“精彩北大门,品质新临湘”,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所作出的重大决策。目的是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整合临湘文化资源,夯实地方经济基础,以公共文化服务带动文化旅游产业,以文化旅游产业反哺公共文化旅游事业服务,推动城市文化旅游事业发展。同时,有机结合五尖山森林公园建设,融景入城,借景升华,使森林公园、文化创意园和城西片区融为一体,最大限度地满足临湘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从而打造成发展临湘经济的旅游名片、传承临湘历史的文化名片、美化临湘民居的城市名片。

4、项目实施

整个项目建设采用PPP模式,以减轻财政压力,平滑财政支出,转变政府角色,减小投资风险。政府与社会资本全程合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文旅广新局为政府方实施机构,岳阳惠临公司为政府方出资代表。政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合作社会资本方后,双方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合作期16年。项目公司具体负责项目的设计、建设、投融资、运营维护及移交。合作期满后,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与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从2016年7月起,我们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积极寻求合作伙伴,抓紧推进长安文化创意园PPP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9月26日,我们正式确定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通过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信息来选择社会资本。10月28日,4个社会资本通过资格预审,结果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示 ;11月28日3个社会资本参加投标,排名顺序结果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示;12月10日我们成立谈判小组,由我们牵头,市政府法制办、财政局、文旅广新局、岳阳惠临公司、北京达华集团公司代表参加,与评审排名第一的联合体中标候选社会资本方――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牵头单位)、广东省南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华纳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达成一致意见,中标结果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示、公告;12月25日市政府与中标社会资本方签订《长安文化创意园PPP项目合作书》,岳阳惠临公司与中标社会资本方签订《成立长安文化创意园PPP项目公司合资协议》;2017年2月22日正式签订PPP项目合同,全面启动项目建设。目前,己完成投资8000多万元,项目立项、可研、环评、能评、规划、水土保持、用地等手续已依法依规办齐;土地征收、房屋拆迁顺利推进,核心区的房屋全部征拆完成;高压线改移施工合同正式签订;景观和场馆施工方案正在进行细化设计,进入初步评审程序。

二、长安文化创意园PPP项目合作有关情况

根据财政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等规定,PPP项目的实施共分项目识别、项目准备、项目采购、项目执行、项目移交五个阶段。2016年12月,谈判小组与中标社会资本方进行了多次合同签署前的磋商、谈判,双方初步形成了PPP项目合同文本。PPP合同中的主要条款如下:

1、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投资约人民币伍亿柒仟万元(¥570,000,000.00),具体以经市政府相关部门最后审计结果为准。

2、项目建设内容:文化艺术中心(含剧院、花鼓戏传承保护中心、美术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非遗展示馆、旅游接待中心、市政公益公园、主题休闲旅游片区、临湘文化创客基地、地下人防工程及配套的给排水、电力、燃气、通信、消防和道路、停车场、绿化等配套工程(具体内容以最后确定的设计为准)。

3、项目合作期限:项目整体合作期限为16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3年。

4、合作模式:采用PPP模式中DBFOT运作模式,由深圳铁汉公司与岳阳惠临公司合资成立的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的设计、建设、投融资、运营维护及移交,运营收入覆盖整个园区管养成本。

5、项目公司组建: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以现金的方式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SPV公司),出资总额为项目总投资5.7亿的30%,其中岳阳惠临公司出资叁仟肆佰陆拾捌万零陆佰元整[¥34,680,600.00],占项目公司20%的股权,深圳铁汉公司以现金的方式出资壹亿叁仟捌佰柒拾贰万贰仟叁佰元整[¥138,722,300.00],占项目公司80%的股权。

6、项目公司名称:定为“临湘市汉湘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7、项目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由社会资本方提名;设2名副董事长,由政府方、社会资本方各提名1名。

8、项目公司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政府方委派2名,社会资本方委派1名。其中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

9、项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构成:项目公司设总经理1名(社会资本方提名),副总经理2名(政府方、社会资本方各委派1名);财务总监1名(由社会资本方提名),财务副总监兼会计1名(由政府方提名)。

10、履约担保:本项目以履约保函的形式担保,分三个阶段进行,其中建设履约保函伍仟万元(¥50,000,000.00元),运营维护保函陆佰万元(¥6,000,000.00元),移交维修保函壹仟万元(¥10,000,000.00)。

11、项目付费:本项目付费由政府方根据经审定的项目总投资总建安费(下浮率4.5%结算),资本金年投资回报率(进入运营期并符合可用性绩效指标标准之日起的13年内资本金按7%的年投资回报率),融资利率(资本金外融资按项目公司实际融资利率且不超过7%计算)、绩效考核等指标综合计算向乙方支付。自运营之日起一年届满当日为第一个支付周期(此后每年支付一次)共计13个支付周期。13年内,市政府每年向项目公司支付可行性缺口补贴大约6671.06万元(付费静态总额为84364.1万元,按7%折现率折现后现值为54479.4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