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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临湘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16-06-28 00:00 来源: 临湘政府网 

临湘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印发《临湘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

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15〕104号)和《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环办〔2015〕8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环境监管工作,现将《临湘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1、临湘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方案

2、2016年临湘市环境保护局随机抽查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3、2016年临湘市环境保护局随机抽查一般监管企业名单

临湘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5月5日

附件1:

临湘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

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15〕104号)和《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环办〔2015〕88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对我市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精细化监督管理,推广随机抽查制度,规范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规范抽查制度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我局负责本行政区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并将随机抽查作为选取日常监督检查对象的主要方式。我局将行政区内所有污染源作为随机抽查对象,合理调配现有环境监察资源,随机选派环境监察人员,严格遵照《环境监察办法》和环境监察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对列入随机抽查名单中的污染源进行现场抽查。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并采用摇号、抽签等方式确定抽查单位名单,重点对被抽查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