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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湘市大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临湘市大成帝苑住宅小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编稿时间: 2015-04-15 00:00 来源: 临湘政府网 

临湘市大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临湘市大成帝苑建设项目环评批复的申请报告》、《临湘市临湘市大成帝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你公司拟投资9600万元在临湘市北环路新建临湘市大成帝苑建设项目,项目南临主干道北环路,西临旺湘路,北临规划支路,东侧与市广电局毗邻,地块呈矩形,总占地面积8897.93㎡,总建筑面积42563.51㎡,其中计容积率面积35607.76㎡,地下建筑面积6955.75m2   ,地下车库停车位165个,住宅户290户。本项目采用传统的平行布局方式,设计两排楼与基地南北边线平行布置,其中南排为两栋2+24层商住楼,北排为一栋5层和一栋24层住宅楼。在小区西侧中部设置入口门,作为小区主入口。根据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环评报告表的内容、结论及专家评审意见,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的前提下,同意项目建设。

二、建设单位须逐项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外排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中,应着重注意以下问题:

1、项目应严格按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水保措施。工程设计、建设要按照本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要求,统筹规划,合理布设雨水、污水管道和其它管线,同步建设工程配套设施及其它管线设施,避免二次施工造成对环境的影响。

2 、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尽量缩短施工期,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禁止夜间(22时至次日6 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使用商品混凝土,采取洒水、覆盖篷布和设置防尘网等防尘措施,减少物料装卸、运输、堆放、拌和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弃土交由专业渣土公司合理处置,进入临湘市政建设土石方调配,项目建设不得另单独设弃土场;本项目西侧望湘路市政排水管网建成前,泥浆水、车辆冲洗水等施工废水应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须经沉淀处理后通过专管排入北环路市政排水管网。

3 、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项目区域内的雨水及污水管网。合理布置化粪池的位置,生活废水须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中的三级标准后,通过专用管道进入北环路市政排水管网,然后进入临湘市污水净化中心,严禁直排外环境。

4 、地下车库采用强制通风系统;柴油发电机组燃油废气经净化处理,通过预留排烟管引至楼顶高空排放;贮油间与发电机房分开布置,严禁柴油机排烟管、通风管、电线、电缆等穿过贮油间;垃圾采取加盖垃圾桶、箱进行分类收集,本项目不得设置垃圾中转站。餐饮油烟经油烟处理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至屋顶。

5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尽量选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各高噪声设施,各种机泵设置在地下室,并采取减振隔音措施,不得对相邻住户造成影响。合理调整平面布局,确保小区住户(特别是邻近城市道路住户)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6、 严格商业门面项目准入。商铺在出售时,必须明确告知严禁开办产生高噪、恶臭、异味等商业项目。开办餐饮项目须另行环评,经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建设。

7、项目由临湘市环境监察大队负责日常监管。项目建成后,须向我局提出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2015 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