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1-11-04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助力惠民生 > 食药监管

春节期间保健食品消费提示

编稿时间: 2019-02-03 来源: 市场和质量监管局 作者:未知

2019 年春节即将来临,消费者在选购保健食品时,应谨防虚假宣传和盲目消费,临湘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特发布如下消费提示:

一、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物

保健食品是食品,而不是药品,不能替代药物。包括保健食品在内的所有食品均不具有预防和治疗功能。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人、疾病患者,切勿听信不法商家对保健食品的虚假广告和夸大宣传,更不要将保健食品用于治疗疾病。

二、认清认准保健食品标志

选购保健食品要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依据其功能及适宜人群有针对性的选择,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切忌盲目购买和使用。相关产品信息仍可在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网址:(http://qy1.sfda.gov.cn/datasearch/face3/dir.html)

三、到正规场所购买选购

保健食品要到正规的商场、超市、药店等经营企业购买,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

四、有质疑打电话

消费者对所购买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有质疑,或发现有虚假宣传食品和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请及时向食药工质监局举报,也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我们将依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