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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学期开学转学公告

编稿时间: 2019-02-18 来源: 教育体育局 作者:未知

各位家长:

经市阳光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转学异动的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继续执行临政办函[2018]51号文件精神。

二、本期从外地新转入学生,按户籍所在原则,一律回户籍所在招生区域学校入学。

三、本市乡镇学校学生一律不得转入城区。

四、外地回乡学生转学办理程序:

1、学生家长到户籍所在地招生区域学校申请;

2、接收学校审查户籍、校长签字、盖章(时间截止到正月16日);

3、学校汇总后在正月17日报教体局基教股统一审批;

4、审批通过学生正月18日到学校入学;

5、基教股汇总后报市阳光招生领导小组备案。

五、请各位家长按以上流程,凭户口本原件及学生学籍证明到对应学校办理转学手续。

六、各学校违规操作的,将严肃追责。

市阳光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2月16日